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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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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秀摊开掌心递到荆溪面前,目光紧紧盯视着面前的人。

    “外婆,你识得这东西吗?”

    荆溪疑惑垂眸,只见那修长纤骨的掌心中躺着一块薄冰似的飞鸟玉片,小小的一点几乎毫无存在感,那玉的颜色极为漂亮,幽蓝通透的色泽似水般流淌。

    洛秀的手指极为漂亮,又白又极为修长纤瘦,第一眼看来还以为是个女孩子的手,但宽厚脉络交错的掌心又多了一丝安全感,那玉片几乎与他的掌心融为一体,交相辉映,让人移不开视线。

    荆溪突然愣住,眼底一丝哀伤悄然划过,洛秀看的分明,心底忽然忐忑起来。

    荆溪伸手拿起玉片,指腹细细摩挲着,目光逐渐迷离起来。

    “当然认得,这是江家的传家玉符,自你母亲生下来,这玉符就挂在她脖子里了,祛病消灾,是非常稀有的灵玉,在你五岁生日的时候,你母亲把他送给了你。”

    洛秀忽然道:“他是一对的对不对?”

    荆溪笑了笑,只那笑容落在洛秀眼中是那么悲伤:“你母亲告诉你的对不对?”

    洛秀点头,他确实是从母亲那里听来的,当时母亲还吐槽说以为这玉片是外公外婆給她定下娃娃亲的信物,还哭闹了一阵子,他直觉这玉片背后深藏着什么秘密,对他来说很重要的秘密,洛秀紧张的捏了捏手心,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

    “没错,这玉符是一对,一日一月,一阳一阴,外人只道江家乃传承了百年的书香世家,但没人知道,江家祖师爷江岚菏实则盗墓贼出身,他用那些从墓中盗出来的文物贩卖,然后用这些钱捐官,什么名士鸿儒,只不过是用钱吹嘘出来的虚假名气,在那个封闭而落后的时代,那些百姓可是最好糊弄的啊,许是亏心事做多了,许是挖死人墓穴太缺德,江岚菏直到六十岁还没有子嗣,有两个孩子也在幼年相继夭折,他纳了一房又一房姨太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六十五岁的时候终于又有了儿子,只不过这个儿子生来体弱多病,恶煞缠身,大夫断言活不过百天,为了保住这唯一的子嗣江岚菏抱着他去了当时的皇家寺院相国寺找名满天下的得道高僧求救,高僧給了他两条选择,一为散尽家财,造福后代,二为寻远古巫族的神墓,神墓的守护神玉则可护佑后代。”

    洛秀感觉像在听故事,他从不知道江家竟然还有这样的过往,外人眼中钟鸣鼎食、神秘富究的家族竟然是这样的发家史,太出乎意料了,见外婆停了下来洛秀急急追问道:“他选了第二个选择对不对?”

    荆溪赞赏的看了他一眼,“巫族只活在传说里,即使是盗墓界的祖师爷,江岚菏对这个远古巫族的神墓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他当然不想放弃自己的产业,决定碰碰运气去寻神墓,求高僧为儿子续命,他则组建了一个盗墓团队,开始了寻找神墓的征程。”

    “他后来成功了吗?”洛秀想应该是成功了吧,否则外婆绕一大圈讲这个故事干什么,这玉片应该就是那什么神墓的守护神玉了吧。

    “后来呢……。”荆溪笑了笑,眼底却有讽刺,“高僧将神玉一分为二制作了玉符,想要孕育后代,夫妻皆配此玉,玉符代代相传,而且自此之后江家每代只得独子,没有例外,可是那一年,却破了这个魔咒……。”荆溪目光有着追忆和痛苦。

    洛秀想了想,忽然震惊的抬眸:“那个例外就是我母亲吗?”

    荆溪摸了摸他的头发,笑容忽而飘浮幽怨:“是啊,当年你母亲出生的时候,我都要高兴坏了,你外公不住的对着祖宗牌位磕头,只当祖宗显灵,我江家从此子嗣繁茂,人丁兴旺……。”

    说着说着她眼眶通红了起来,洛秀从未见过这个样子的外婆,那么绝望而悲痛,仿佛失去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外婆温柔却也坚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然而埋藏了那么多年,一朝爆发,却是排山倒海而来,几乎将她压得喘不过气来。

    洛秀赶忙跪伏在荆溪膝头,仰头为她擦去眼泪,声音焦灼而无措:“外婆,您怎么哭了?”

    这一刻洛秀无比后悔,他为什么要将玉符拿出来,触动了外婆的伤心事,他不想要知道这里边究竟有什么过往,不论小锦是什么人,都不能改变他的决定,人生难得糊涂。

    其实他只是阿Q精神作祟,他恐惧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他将无法承受。

    “如果一个孩子的生命却要用另一个孩子的命来换,我这个做母亲的何其忍心,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孽,老天要如此的惩罚我……。”她陷在自己的回忆里,目光飘忽而迷离,喃喃的犹似呓语。

    洛秀愣了愣,似在思考她话中的意思,将外婆的话前后串联起来,洛秀脑海里一个想法忽然浮现,他突然紧紧的抓住荆溪的手,那么用力,指骨都泛白了,荆溪蹙了蹙眉,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垂眸看向面前的少年。

    “母亲她、有过兄弟吗?”

    荆溪轻轻一笑,抬手缓缓摩挲着面前少年的眉眼轮廓,目光陷在追思中,“你小时候和他长的多像啊,可是他长大后是否也是你这般模样?他冷了饿了难过了的时候怎么办?我对不起他,我不是个好母亲……。”

    洛秀震惊的瞪大眸子,原来竟然真的是这样,母亲真的有一个兄弟,那他为何从未听母亲提起过,接下来外婆的一句话彻底将他唯一的一丝侥幸化为乌有。

    “我将两枚玉符分给了刚出生的两人,本以为会护他一生平安,没想到……。”

    洛秀声音嘶哑颤抖:“那是……舅舅吗?”

    荆溪笑容温婉轻柔,目光透过他似在看另一个人,一个已经在世间消失了很久的一个人:“是啊,他是你母亲的孪生弟弟。”

    洛秀脑子轰的一声一片空白,一时是宋锦那张脸,一时是她胸前那枚象征着日的玉符。

    祝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还未成功,上天已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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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假回家了,没时间码子了,先更这么多,过两天恢复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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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我从未听母亲说过,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洛秀急切的抓着荆溪的手问道。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从外婆口里亲口说出来,还是让洛秀有些无法承受。

    “因为你母亲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她还有个孪生弟弟,当年她那么小,怎么可能记得呢?”事情发生的时候,江玥只有一岁半,那个年龄的孩子连话都说不囫囵,怎么记得人呢?

    江家百年来代代只得独子,直到江南和荆溪这一代才出现了变数,荆溪十月怀胎艰难险阻的生下来一对龙凤胎,当时差点要了荆溪一条命,一双孩子生下来,把夫妻俩都高兴坏了,对于自己好不容易才生下来的孩子,荆溪宝贝的不得了,尤其是江玥,那可是江家百年来唯一的女孩子,夫妻两人都非常宠爱她,对于江玥的孪生弟弟江笙就有些忽视了,两个孩子一岁半那年,江南因为工作忙甚少着家,荆溪为了更好的照顾孩子腾出了很多时间来,当时他们住的还不是学校家属院,而是江家的祖宅,有一天傍晚江玥发了高烧,偏江南又不在身边,荆溪无奈下让保姆在家看着江笙,她则抱着高烧的江玥匆匆去了医院。

    江玥在医院输了两瓶水,她放不下家里的儿子,拿着医生开的药就回了家,当时已是将近凌晨,没有人知道当她回到家里时看着空荡荡的小人床内心有多绝望。

    儿子和保姆一起失踪,她报了警,后来警察查出那保姆原来是伪装的人贩子,趁她不在家偷偷抱走了她的儿子,这个人贩子团伙隐藏的很深,也很谨慎,短时间内警察无法破案,后来人贩子团伙窝里斗,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将一切烧的干干净净,警察在现场发现了那保姆的尸体,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已经烧焦了的婴孩尸体,警察根据年龄身体特征等综合分析,认定那孩子就是她失踪多日的儿子,毕竟那个时代,还没有DNA检测这么先进的刑侦技术,当医生把烧焦了的婴孩尸体送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摸尸体的脖子,那尸体已经烧成了一团黑炭,不辨五官。

    不仅没有玉符,她直觉这根本就不是她的儿子,母子连心,她怎么可能连自己的儿子都认不出。

    虽然后来很多人都告诉她节哀顺变,甚至丈夫也经常长吁短叹,总是劝慰她,让她想开点,她却对此一意孤行,多年来从未停止过寻找儿子的脚步。

    直到有一年冬天的寒夜,她突然被噩梦惊醒,梦中有个模糊的小人儿朝她伸出手,她醒了,垂泪到天亮。

    她知道她的儿子还活着,就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可是她却弄丢了他,让他独自面对人生的苦难,那天,女儿江玥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早产,洛秀平安降生,而女儿差点死在产房中。

    女儿身体一向健康的很,医生也说虽然摔了一跤导致胎儿提前出生,但绝对不会严重到威胁生命,这一点很奇怪。

    江玥醒来不是第一时间问自己辛苦生下来的孩子,而是第一时间握住她的手,有些迷茫惶恐的道:“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有个小男孩朝我伸出血手,他叫着姐姐,救我……。”产后有些虚弱的江玥苍白着一张脸,目光带着几分心悸惘然。

    “然后我就跌入一片深渊中,怎么都醒不过来,要不是芮哥一直在耳边唤我,我有可能就永远消失在那片黑暗中。”这真的是一段非常不美好的体验,过后江玥就忘了,再也没提起过。

    而荆溪背着人的时候,哭的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双胞胎都是有心灵感应的,更何况是拥有通灵玉符的兄妹俩,江玥什么都不懂,但她却知道,她的儿子,这一次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一夜间,她像是老了十岁。

    沉浸在回忆中的荆溪没有注意到洛秀震惊失色的面容,洛秀很快冷静下来,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无论多糟糕的处境他都能保持最冷静的判断,方能让他立于不败之地。

    他脑子立刻运转起来,将前后联系一下,脑子里大概出现了一条模糊的线,然后渐渐清晰。

    根据时间推断,还有那个代表身份的阳符玉,宋锦很可能是失踪多年的舅舅的女儿,也就是他的表妹,想起这个可能,洛秀心口窒了一下,眉狠狠蹙起。

    虽然在古代表哥表妹喜结连理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在这个时代,是被视为*,而生下来的孩子很大可能会存在缺陷,想起小锦肚子里的双胞胎,他的眉蹙的更狠了。

    但很快他就将这个想法抛诸脑后,他爱小锦,这份爱不会因为她的身份而有丝毫改变,即使真是表妹又如何?这个秘密除了他全世界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已经辜负了小锦那么多,不会再让她和孩子受任何委屈,所有的罪恶就让他一个人来背负吧。

    还有孩子,即使真的有问题,他也不会嫌弃,那是他的骨血,他虽然对做父亲没有丝毫准备,但他会试着去努力,去学习。

    洛秀是个在感情上没有丝毫经验的人,就像一张白纸,随心所欲,随性而为,他以为的爱是强制霸道的将人圈在自己身边,和成熟贴心的齐歌相比,理所当然的被宋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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