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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心动-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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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程曦不再说话,专心致志的看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虽然万物枯寂,但在这里常青树连绵,还真有些颠覆季节的错乱感。

    “这里是我老家,杉树村,叫这个名字的原因我想你也应该看到了。”方宁指了指外面常青树,郁郁葱葱。

    “这里就是你带我来散心的地方吗?”程曦看着越来越清楚村落,冒着青烟,溪水潺潺,很有祥和小村的气氛,但目前还是看不出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等会你就知道了。”方宁微微一笑,把车直接开上去,开到他家祖宅半山腰,然后停在路边上,两人徒步前行。

    一个精致的山庄出现在程曦的面前,柴门半掩着,黑砖白瓦,马头墙,黛青色,门外是竹子织成的篱笆,有稻草铺盖的凉亭,有一池清水,有白狗慵懒的趴着,还有小孩在青石台阶上洗澡,这里很美,程曦想,要是秋季来,或许又是不一样的别致。

    “这里是我们小时候住的地方,我给你介绍一下。”方宁自豪的介绍着庄园里每一片屋瓦,大到凉亭池塘,小到竹篓小物件,让程曦越发感到新奇。

    大毛小毛两个人脱得精光在洗澡,看到方宁,朝屋里大喊,“爸妈,方宁哥哥回来了!”

    “哈哈,两个不害羞的小家伙。”方宁笑着叫两人。

    小爷方权放从堂屋里出来,看到方宁回来了,脸上露出笑容,目光又落到了程曦身上,有些诧异,心想方宁怎么带了一个小女娃回来了,脸上的笑容更和蔼了,“方宁啊,这是你朋友吗?快进来坐,外面凉,别冻着了。”

    小奶奶在厨房里探头,又缩了回去,估计是去洗手了。

    方宁带着程曦进小爷的家里。

    他家里早就搬空了,连房门都用大锁,锁得紧紧,没有一丝缝隙。

    “小爷,你们吃饭了吗?”

    “还没有呢,你小奶奶在炒菜。”小爷烧了一壶水,给他们泡茶。

    程曦偷偷打量着房屋的事物以及这儿的人,他们是方宁的亲戚,这么说来,也相当于是见家长了,这让她那颗波澜不惊的心微微触动。

    方宁很显然也看到了程曦的小动作,但他没说破,低声说,“我小奶奶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可惜兰姨不在这里了,不然我们还可以尝到更好的手艺。”

    程莹柔唇微动,“可是为什么她不在这里了呢?”

    方宁有些无奈,“因为我们都走了,没人聘请她了,我小爷是警察,没空经营店子,小奶奶目不识字,也不会看账,所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好在,庄子小爷他们还算比较用心维护,没有破败下来。”

    “那还算好啊。”程曦深同感受。

    一番茶的功夫喝完,小奶奶也炒完饭菜了,三菜一汤,很朴素清淡,很有清粥小菜的味道。

    “乡下人,饭菜做的不好,可能有些吃不习惯。”小奶奶有些拘谨地说,她是农村里传统的那种妇女,骨子里有逆来顺受的忍耐力。

    “试试看!”方宁率先吃了一口豆腐,味道刚好合适,口感清淡。

    程曦也吃了一块豆腐,“味道很好吃。”

    这顿饭吃了半个小时,主要是小爷问方宁一些事情,程曦就慢慢的吃菜,享受着家庭般温馨的场景。

    “小爷,应该要不了多久了,到时候爷爷会打电话告诉你的。”

    “那就好。”小爷心里的石头刚放下,旋即又患得患失起来,“要是我做不好该怎么办?”

    方宁一头黑线,小爷又来了。

    吃完午饭,稍微休息,方宁就带着程曦满山遍野的跑,冬季也有冬季的景色,干枯的藤蔓里也藏着淡淡的小黄花,有些意外的惊喜。

    “这株柳树是我爸小时候栽下的,到现在都长成参天大树了,我们小时候一堆玩伴就把柳枝编织成秋千藤条,然后当着玩,可以玩一个暑假!”方宁拍了拍井边的垂杨柳,叶子掉光了,可枝桠还在,可以窥见夏天时候该是怎么样一种蓬茂参天的场景。

    “看来你的童年丰富多彩啊,真羡慕!”程曦想到自己小时候就跟着奶奶住在乡下,身边只有姐姐,也没有其他人,只有枯燥无味的童年时光。

第一百五十九章 真有这个人!() 
起风的时候,背对着山谷,一个人去听云雀的声音。方宁一直觉得这句话的意境很美,可是真到山谷去,才明白梦想和现实往往是有落差的。面对呼啸而来的风声,别说云雀了,连只鸟儿都看不到。

    吃了一嘴的冷风,方宁灰头土脸地从山上下来。

    厨灶旁边有烧水的火灶,铁架子架子布满水垢底部烧得通红的铜壶呜呜冒着热气,大量水蒸气顺着竹竿挂钩向上直钻到烟囱里被排出去。

    程曦坐在小凳子上围着火堆,火灶炉壁将她的小脸映得红彤彤,澄澈的眼眸低垂,专心地从旁边捆绑好的柴火里抽出干柴,白皙的手轻轻一折,喀嚓成一截,丢进火灶里,火势更大了点。

    小奶奶起身把铜壶拿起来,将滚烫的开水倒到开水瓶里,又添了一壶冷水烧起来,准备用来做除鸡毛的热水。为了留住方宁他们两人吃晚饭,小爷特意到后院的鸡笼里捉了一只母鸡回来,当时还在下蛋,程曦就觉得杀了有些可惜,但小爷说不碍事,她也就没多说了。

    程曦会做菜,而且做的很好吃,但是刚来到这里,也不好说自己来做菜,只能帮小奶奶打下手,摘一摘豆角,洗洗白菜菠菜,偶尔还和小奶奶拉拉家常,打听一下方宁小时候的糗事,两人有说有笑,气氛融洽。

    方宁回来了,顺带不知道从哪块地里面刨出来的白萝卜,还带着新鲜的泥土,用温水洗干净丢到菜盆子里去,这才抖抖身子,觉得有些冷,就去火灶那烤火,搓了搓手,等到体温回到了正常的温度,身体才暖和。

    “你跑哪里去了?大半天不见你的人影。”程曦走了过来,捏了捏他的手心。

    方宁的手掌被她手指触碰有些微麻,等手心暖和了一点,才指着山谷说道:“本来还想去山谷里看云雀的,结果什么都没看到,还喝了一肚子的风。”

    程曦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莞尔道,“现在是冬季,鸟儿都飞到南方去了,你能看到那就真的是奇怪了。”

    “我这不是一时之间没有想到吗!”方宁老脸一黑。

    程曦是懒得和他说了,一双柔夷般的手轻巧的剥了四五个皮蛋。

    方宁起身看了一下时间才五点,天色却已经暗了下来,算了一下时间,准备吃晚饭以后再回去。

    等到吃晚饭时间点,小爷骑着摩托接清平和保平两个人回来,他们也上小学四年级了。村里的小学在方从中退下来以后,浮老师独木难支,最后被调回镇上教学,于是小学就彻底荒废下来,他们这些小学生都只能到云柘庄上读小学,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回来还好,年纪小的,要走两公里山路不安全,要么寄宿在学校,要么就家长接送。

    今晚的主菜是炖鸡汤,高压锅炖了将近一个多小时,骨肉都炖烂了,汤内放了当归等药材,很补身体。

    小爷拿出酒倒了一杯,方宁要开车回去,没有喝酒,他就一个人慢慢的喝,一边吃一边和方宁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偶尔程曦也插一下话题,活跃一下气氛,一顿饭吃了半个小时,又喝茶休息,这时,时间已经快七点半了。

    夜色正浓。

    小奶奶早就在菜园子里摘了许多青菜,让方宁带回去给爷爷奶奶,方宁也没客气,都打包带走。

    末了,到改回去的时候,小爷神秘兮兮的招呼程曦过来,塞了一个红包给她。

    程曦有些茫然,发红包是这里风俗习惯吗?

    “你拿着没事。”方宁朝她点点头。

    于是程曦接了红包,道了声谢谢,小爷和小奶奶高兴的不得了,眉开眼笑,两个小叔叔在房门里钻进钻出,也跟着笑。

    下山路途,有些冷。

    方宁散步其中,偶然抬头,发现今晚的月亮很圆,月亮清辉,洁白散霞。

    程曦猜到方宁在想什么就说,“快到十五了。”

    方宁闭着眼睛,突然睁开眼,侧过头来,对她说,“你听过苏小小这个名字吗?”

    “嗯?”程曦皱眉,有种隐约的耳熟,但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听过,思索了一下,记忆深处终于翻出一点东西,有些不确定的说,“我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在我一个朋友那又提起到过。”

    方宁微怔,呼吸一窒,心脏忍不住砰砰跳动起来,他只是做梦里面听到男生喊苏小小,还真的有这个人?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其实他已经记不起那梦里女孩的模样,只是对她的经历隐约有些了解。

    “你朋友叫什么名字?”

    “于小斑。”她说道

    “果然有这个名字…”方宁低语,以那个男生的角度,确实曾记得起,那苏小小有两个好友,分别叫李筱蕾和于小斑。

    “这你也听说过?”有些奇怪的看了方宁一眼,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个名字的。

    “没有没有。”方宁大囧。

    “哦。”程曦见方宁像是藏着秘密,他不说,她也不会问,转移话题,“今天的收获很多,很开心,谢谢你。”

    方宁挠挠头,“开心就好。”

    “嗯。”

    下山路途就在这短短聊天中结束,车子停在路边,无人过问。

    老村长方汉民打开院子里的灯,出来看下情况,知道是方宁以后,还打了个招呼,态度颇为和蔼,现在他也退下来了,盆骨一直没好,一到下雨就各种疼痛,被病痛折磨了快两年,什么事情也看淡了。

    “汉爷爷,那我们先走了!”方宁挥手告别。

    “嗯啊,路上注意安全,一路小心!”

    “会的。”方宁打开车灯,扭动钥匙发动车子,第一次发动就成功了,微微松口气,这车还算是争气,没给他出幺蛾子。

    路上不好走,没路灯,所以走的特别慢,等方宁回到县城,已经是八点半了。

    好在程曦白天和姐姐说晚上回来,所以程莹打了一个电话过问得知在回来的路上以后,也不是很担心。

    至于方宁,就更不用说了,小爷早就私底下通风报信说他来老家了,还带了一个标致乖巧的女娃儿,估计等他回家,接受的就是爷爷奶奶的严刑拷问了。

第一百六十章 没存在感() 
方宁的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在班级上没有存在感,基本上,高中的同学,在翻出毕业照的时候,指着集体照片上那微笑的男生,都会茫然的回想这个人我有点印象,但就是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甚至有时候连老师在讲台上把角落边缘的他叫起来回答问题,却因为记不住名字想想就算了或者会陷入‘那个同学你起来回答一下。’的尴尬状态。

    这个极度没存在感的人就是老谭。

    老谭有着一张大众脸,基本只有四字真言“相貌普通,气质普通”,唯一给人稍微印象深刻的就是彬彬有礼,再加上不爱和别人交集也没有共同话题,很难让人记得他的模样,简单的概括就是太容易让人遗忘了。

    在初中这个阶段,因为社交圈子很小,玩的来的朋友就只有方宁几个人,以前还有一个妹子曾对他心动过,结果碰上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把那砰砰跳动的小鹿给撞死了。。。关键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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