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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心动-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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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入我眼中的也就那么几个。”

    方舟笑了一笑,吃一串韭菜,问道,“那么是谁,有幸能入你眼中呢?”

    袁佳佳说,“也就苏灿,刘磊,方宁他们几人,其他人不足概论。”

    方舟说,“你说的前两个,苏灿虽好,但没有少年的意气风发,稳重有余而锋芒不足,刘磊性格直爽,锋芒毕露,但过于冲动,各有优点和缺点。”

    袁佳佳侧了侧头,“那方宁呢?”

    方舟微微一怔,不过并没有直接回答她,只是一想到这个名字,她的眉眼便柔和起来。

    袁佳佳看到她神色温和的模样,并没有再问什么,心里隐隐有些明悟。

    虽然她和方舟认识很久了,但真要算起来,也只是这段时间才走的比较近点。

    早在很久以前,袁佳佳就很奇怪,以方倩文的外貌和才情,怎么会对一个男生念念不忘,直到后来,再次认真的端视方倩文的眼睛,她看到了对方宁那种甘之如饴的喜欢。

    喜欢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溜出来。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高考考完的那天晚上。

    袁佳佳和方舟一同走在浮桥沿岸小道上,看着万家灯火的夜景。

    正待她们走到了浮桥的尽头,准备转身回去的时候,她忽然听到身旁的方舟说了一句,“他是我见过最有少年意气的人,是那种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散的少年。”

    “我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少年。”方舟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平素爽利外放全然不见,但是眼神却很深邃。

    袁佳佳被她这样看着,让她有一种错觉,仿佛眼前的这个人,不是什么只知道单相思的苦恋者,而是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的过来人。

    方舟没有继续说下去,袁佳佳也没有继续问到底。

    不过袁佳佳也彻底明白了,原来,在那段兵荒马乱人心惶惶的岁月里,方倩文曾有过一段信仰,正是因为那信仰的精神,才让她苦苦坚持下去,将所有的不可能化为可能,从而脱颖而出。

    至于那个信仰是谁,早已不言而喻。

    后来两人断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以后,高中同学再相聚,大伙济济一堂。

    早已经身为人妻的袁佳佳来到方宁的面前,看着他依然年轻的面容,神色复杂地说,“其实,倩文一直都是个很幸福的人,因为,她心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并为此笃信着自己信仰,毫不犹豫的向前走,哪怕前面黑暗到找不到方向和前路,她最终还是会找到迷途的出口。”

    ……

    二中一模考完后,放了两天的月假。

    方宁难得可以偷懒,也没有起早床去锻炼身体,一觉睡到十一点,直到阳光照在了脸上,这才悠悠地醒过来。

    方爸方妈攒了点钱,加上爷爷也出了大头的钱,他们夫妇就在石牛寨开了一家特产店,靠着当地的旅游拉动经济收入,这小半年过来,也还算存了点家底,打算再做几年生意,给方宁在县城里买一套房,存娶媳妇的钱。

    爷爷在小区的院子里和一群老爷子们打完牌回来,奶奶跟在身后念念叨叨,来来去去就是几句话,打牌就没赢过钱,又老喜欢打,这不是给那群老头子们送钱么?

    爷爷被奶奶磨得耳朵都出茧子了,走到哪里,奶奶就跟到哪里,无可奈何,最后给了两百块钱,奶奶欢天喜地的离开了,他才脱身开来。

    方宁坐在沙发上看书,等奶奶走后,耳根子也清静了许多,就问道,“看时间,妹妹今天也该从七中回来了吧?”

    爷爷说,“我回来的时候,你妹就打电话给我,要我们去官塘接她。”

    方宁皱眉说,“官塘坐车到城关也就十块钱,还要我们去接她,也太懒了。”

    “你妹妹在外面读书不容易,多体谅点……”爷爷年纪越大就越对方微格外宠溺,最近一两年优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所以方宁也由着他去。

    于是,下午吃完午饭,方宁就和爷爷一起去接方微。

    官塘这几年经济发展挺迅速的,比起温吞的十年没有变化的县城来说,实在是天差地别。

    宽阔的油柏马路平坦无比,道路两旁的油菜花田,栽种的树木碧绿连绵无际。

    这个时节正是油菜花盛开的时候,放眼望去,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田,让人赏心悦目。

    偶尔还能看到路边有停下来的车子,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在征得了本地农夫们的同意后,拿着手机去油菜田里拍照片采风,年轻的女孩们穿梭在金灿灿的油菜花丛里,惊起蝴蝶环绕,青年男人们则拿着相机开始抓拍,当成旅游一般流连忘返。

    爷爷一边开着车一边感叹着,“现在的年轻人,什么东西都当成了新鲜事物了。”

    方宁没敢哼声,他之前还想着带程曦来这边看油菜花,如果还有时间,他还想去桃花岛看看。

    

第三百三十九章 官塘七中() 
就方宁所见,官塘七中校门口可以说是最干净的,没有沿街一线的商贩,没有蒸腾着热气的烧烤地摊,甚至连文具店都很少见,只有隔着百多米的距离才能看见一家百货超市,但是生意也只是门可罗雀。

    方宁以前来过七中几次,那时候七中校门口的环境比二中还喧嚣,但只隔了半年没来,整个七中面貌焕然一新,街道绿化整齐,校内地面砖干净的连一张纸都没有,门卫室的保安站岗肃然,真是让人啧啧称奇。

    方宁趁着爷爷去门卫室登记名字的功夫,去百货超市的老板娘那买点水,随口问了下七中怎么突然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老板娘看到做了一笔小生意,虽说聊胜于无,但总比没有的强,她又是喜欢唠叨闲不住的人,瞅了方宁几眼,说道,“你说的没错,以前这里的校门口是又脏又乱,到处都有混社会的痞子蹲门口,可是自从毛校长来了以后,校风立刻就改变了,那个叫什么来着……”

    她又扭头望向杂货间,“喂,老张,你还记得不?”

    一个瘦高个的中年秃顶男人搬着货物出来,用毛巾拍了拍身上的灰,说道,“你个没文化的婆娘,校长那叫树立学风,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一心要打造咱们官塘最好的高中嘞!”

    老板娘扭着她那臃肿的腰围,叫嚷道,“毛校长那校风是树好了,但是我们的生意却是一落千丈了!”

    不过她说是这样说,但是方宁瞅老板娘的神态,也只是说说而已,后来又一问,原来她们家也有女儿在里面读书,这学校的校风越好啊,她们也就越放心。

    方宁出来的时候,爷爷已经登记好了名字,然后两人循着方微的宿舍楼找她。

    校内的环境更为整洁,道路两旁的绿化带栽种了树丛,绿意盎然。

    三三两两穿着白色校服的学生走在树荫,有说有笑走出校门,还有一些女孩子们则到不远处的热水房打热水,提着几只热水瓶回宿舍。

    方宁听爷爷说七中的放假和一中以及二中都不太一样,七中是两个礼拜放一次月假,既可以照顾到走读的学生,又可以照顾到寄读生,想回去的可以回去,不想回去的也可以在食堂吃饭。

    今天是方微她们高二放月假,上午的时候,已经哗啦啦的走了一批学生,刚才方宁在校门口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就是高二的,至于高三党基本上是放假了也不会走。

    方宁和爷爷走向女生宿舍那边,路上碰到了方微的室友。

    方宁他妹妹的室友叫曹玲,上次过年的时候,还来他们家玩过,方宁对这个留着学生发式,深眼眶高鼻梁大长腿类似于少数民族的女孩子有些印象,这倒不是方宁有多注意她,而是她那于普通女孩迥异的外貌让人印象深刻。

    他还跟过妹妹一次,那个曹玲是混血儿吧,方微很敷衍的说了几句,她妈妈是维吾尔族人,所以自然而然,她也拥有高鼻深目的特征,只不过汉族的特点还是非常明显。

    曹玲提着热水瓶从女生宿舍出来,看到爷爷很是惊喜,至于方宁,虽然以前见过,但过了这么久时间,她认不出来了。

    不过认不出来,也没有关系。

    爷爷也没进女生宿舍了,省的和宿管阿姨打交道,就和曹玲微微攀谈起来,得知自家孙女在食堂吃饭后,又说了几句,就带着方宁往食堂方向去了。

    或许是放月假的缘故,食堂里的学生没有往日那么拥挤,显得有些冷清,窗口上排队打饭的人也只有六七个人,宽阔的食堂内摆放了很多张塑料桌子,方微和几个女孩就坐在靠窗户一排吃饭。

    方微刚好是背对着方宁和爷爷的,没有注意到他们来了,而和她对坐的另一个姑娘却是注意到了方宁他们。

    方宁认识那个女孩,叫苏紫兰,以前也来过方宁家玩,给他印象是一挺文静的女孩子,说话也慢声细语,挺有好感的。

    只见苏紫兰端着一个大盘子,手握着饭勺埋着脑袋扒饭,脚放在右边的椅子上,显得颇为豪迈的模样。

    方宁眨了眨眼睛,露出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的模样。

    苏紫兰看到方宁后,一副见鬼了的样子,连忙用袖子擦了擦吃得满嘴都是油的嘴巴,矜持起来,用饭勺戳了戳还在埋头消灭饭菜的方微,咳咳道,“微则,你哥和你爷爷来了,就在你后面。”

    方微也不吃饭了,扭头四顾,看到爷爷和方宁,惊喜起来,“爷爷,哥哥,你们来这么快啊!”

    爷爷笑着说,“你先吃饭。”

    “嗯,吃完饭我就去收拾东西。”方微在爷爷两人来了以后,扒饭的速度更快了,那风卷残云的速度,让对坐的苏紫兰叹为观止。

    方宁看方微一时半会还吃不完,就起身出食堂四处走走。

    于小斑最近和窦永红发生了一点小矛盾,所以心情有些不好,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冷着一张脸。

    发生矛盾的起因是她男朋友窦永红,最近和高二文科班一个女孩子走的比较近,窦永红是学校体训队的骨干成员,长得又帅,成绩又不错,加上性格也温和,经常有那些小女生跑到他们班上组团刷他,有些胆子比较大的小女孩还会送信给他。

    这些放在平时,于小斑看了也就一笑了之,毕竟都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可是最近不同了,那个和她男朋友走的比较近的女孩,关系有些不同寻常。

    她叫毛仙仙,是新来的校长毛卫国的侄女,就是这层关系,放在学校里面哪个敢去惹她,敢去找她的麻烦?

    不过于小斑就偏偏不信这邪,但是她也没有去主动找她的麻烦,高干子弟耳濡目染,多少也比较早熟,喜欢用脑袋对付别人,于是就把司徒星文叫来了,弄了一个阴谋,让那个毛仙仙在众目睽睽下丢了一个丑,下不来台,最后羞愧的好几天没来上学。

    窦永红对自家女朋友是知根知底,虽然没有直接表明是她在整毛仙仙,但是不用想都知道,于是就吵了起来,最后两人都吵出了火气,干脆谁也没理谁。

    于小斑倒不是为毛仙仙,而跟窦永红吃醋,而是气窦永红实在是太蠢了。

    那个毛仙仙摆明了车马和他走那么近,还没发觉有什么问题,真的以为自己魅力无限,真的就被窦永红的男人魅力给吸引住了?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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