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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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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直接的话,问的大家膛目结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大家面前。几个染着毛黄的年轻男人从车上扔了个沾满新鲜血迹的麻袋下来。那麻袋扔在地上,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不少红色的血迹从里面淌了出来,为首的人扛着一把西瓜刀,牛气冲天的往那里一站:“谁!谁tm敢挑事儿,这就是下场。”麻袋里冒出的血迹,已经把地都染红了。

    触目惊心的血迹看的人心里一抖,那些找事儿的人连忙站起来,摆手:“不不不,黄哥,您误会了,误会了,我们就是来……来……挖坟的。”

    “对对对,我们来挖坟的。咱不能挡了乡亲们的发财之道,您说是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这路我们肯定不敢拦!”

    黄哥伸手拍着那男人的脸颊:“知道就好,人家常当家和我们老大出钱又出力,就为了让乡亲们发家致富奔小康。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敢惹事儿挑断你们的脚手筋!挖坟是吧?还不快挖!”

    “是是是,这就挖,这就挖。”

    几人当即拿着锄头就挖坟,刚落下锄头就被常欢喊住。她让人去小卖部买了些香蜡纸钱,又请道士来念了经,才让人起了坟。

    那些人捧着自己祖先尸骨的时候,被大家骂的头都不敢抬。

第124章()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黄哥走到常欢和张起面前:“您们二位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儿我打断他们的退。”

    张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散给大家:“今天麻烦你了。”

    黄哥笑:“嘿,客气啥,老大走的时候吩咐过我们看好场子。我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晓得把家乡建设好了,大家伙才能生活的更好。您们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头一个饶不了他们!”

    李婶他们倒是被地上那血迹吓的脸色清白:“大兄弟,你这口袋里装的啥?”

    “你儿子啊。”黄哥随口说,把李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一旁的人赶紧把她扶起来:“别倒,你儿子屁事儿没有。”

    这边黄哥已经解开麻袋,李婶的儿子满身是血活泼乱跳的站了起来:“妈,我没事儿。都是猪血。”

    李婶惊讶,原来她儿子回来的时候正好知道碰到黄哥他们。又怕黄哥他们真闹出事儿不好收场,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吓唬他们。

    别说,效果显著。

    至于张起常年在刀口上生活的人哪能分不清猪血和人血,所以他拉着常欢站在一旁看黄哥他们唱白眼。一出双簧唱下来,那些人果然就怂了。

    常欢本来想陪他们点钱,可一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都大大方方的登记赔偿了,还搞这么不要脸的一出,索性只出了修缮墓地的费用就不管了。

    马路依旧在修,布莱恩的电影也开始拍摄。金灵玲作为形象大使的招牌已经打了出去,再加上张起他们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招商引资的计划,很多有点眼里的人准备来参加座谈会。

    苏哲和陈莫庭第一个入股,其他相熟的友人也奔走相告介绍了很多企业投资者给常欢,这场座谈会开的那是相当圆满。

    所以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厂子已经建好开始生产,广告也投放出去一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很多大型超市都在抢货一上市就被抢售一空,各家都在补货。

    老王见全国闻名,那走出去腰背挺的老直,走哪儿都不忘出差糖送人。大家送了个外号给他——送糖神手王老五!

    马路修好之后,家长的规划建设也开始进去正轨。布莱恩拍戏的野桃山也收获了一山的野桃,往年野桃山上的桃子大多数是挂在枝头自己烂掉的,今年因为布莱恩拍戏的缘故使得野桃山人气十足,桃子大部分都被人摘光了。幸好村长钟大表有主见,提前召集了村民去巡逻,就为了维持野桃山的原生态。

    一时之间整个村里都弥漫着新气象,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也逐渐回到家乡加入建设家乡的大队伍。看着一切事情都秩序井然的在进行,常欢也很高兴。

    因为一切都进入了正轨,常欢也回到北京开始自己的学业。转眼又到了年底,布莱恩的电影终于杀青。

    金灵玲和江南特意约了常欢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金灵玲忽然说自己厌倦了娱乐圈想退出影坛,常欢和奇怪:“不会是因为最近的新闻吧?”

    因为她和江南一起拍了《上神》这部qingsepian国内的媒体一时间诛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脱光。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第125章() 
金灵玲和秦肃的婚礼在美国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上举行,布莱恩得知消息后哭的稀里哗啦,别问为什么,因为他的女神都脱光了,而他还是个苦逼的单身汉。

    常欢是伴娘,伴郎当仁不让的落在张起身上。

    在神父宣言有请新娘上场的时候,江南起身从常欢手中抢过了新娘的手,像世界上所有的“父亲”那样,庄严神圣地把金灵玲交到了秦肃手中。

    两个男人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深情执着。

    “好好爱护她!”

    “我会的。”

    “好感人啊。”常欢在一旁感动的稀里哗啦:“起哥,你咋啥话都不说?”

    张起叹了口气,是谁要的中式婚礼?是谁说新娘子应当盖着红盖头,含羞带怯的坐等新郎来挑盖头。又是谁挑了盖头,直接把新郎撸上床压倒的?

    是谁?

    是他媳妇儿!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只好哄道:“媳妇儿乖,咱们还有个西式婚礼,等你二十岁一起办了。”

    常欢心痒痒地不行,最后才算大方的原谅了张起。

    在金灵玲婚后三个月;《上神》这部电影终于在电影院开播了。因为主打zg风,所以是全球同时上映。这部片子一出世在西方国家获得好评无数,而在zg则是喜忧半参。

    金灵玲也一直饱受非议,就算她宣布退圈之后,这些非议也一直紧紧缠着她不放。至于江南,则是开门大红,身份随着《上神》这部片子水涨船高,直接打进了好莱坞,成为了国际巨星。

    当大家都在为《上神》争议的时候,常欢早已选好角色默默无闻的开始筹拍她的电影。女主角是她原来看中的新人叫杨云,而男主角是资深演员以优雅和成熟著名的陈若京。其他的配角也都是常欢自己发掘的新人,这部剧因为常欢拍摄的时候一直没对外宣布,所以基本上都没在娱乐新闻上报道。

    而且拍这部剧的地点,是在上海郊外的一栋老别墅——秦公馆中拍摄的。那栋别墅是三层的欧式建筑,始建于1930年,占地2000平米,花园草坪占地1。2倾,花海、假山、用泳池错落有致的排列在园中。

    当剧组搬进秦公馆的时候,那几个小年轻立马惊叹道:“哇塞,想着接下来要在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公馆里拍戏,我就好激动好兴奋。”

    杨云做梦幻状:“小女子从今后,就要在此处过完我那悲喜交加的一生。不,逝水,你别走,留下来,带我飞~”

    “流年,我必须走,中国需要我!”其中一个男配站了出来,深情款款地和杨云对戏。

    秦若京站在楼梯口,面色温和地看着几个小年轻嘻嘻哈哈的对戏。阳光将他的容貌藏进阴影里,似乎已经和这老旧优雅的公馆融为一体。

    常欢从对面的楼梯上走了下来,见状,心里闪过一丝惊艳。

    秦若京这样的男人,属于时间的宠儿,时光漫过,岁月只留下余味和优雅,让他越来越吸引人。

    能请到秦若京来拍戏,是常欢的荣幸。

    秦若京这些年已经淡出影视圈,每年只接拍一部自己喜欢的戏,其他的时间都陪着妻子在家休息。

    “秦老师,接下来这些孩子就麻烦你了。”常欢走过去客气道。

    秦若京看了她一眼,目光温和清潤:“说起来你年纪也不大,却老成的像个知天命的人。”

    常欢摸着脸笑:“哎呀,没办法。可能写小说的人每写一本小说就像活了一世,写几本下来就过了好多世。人嘛,就老了。”

    秦若京失笑:“就你能言善辩,像我这样的那不是老妖怪了。”

    常欢吐了吐舌头:“您是万年男神!”这句话可不是恭维,秦若京人格魅力太强大了,根本没黑粉,只要他出演的电影就是质量和票房的保障。

    秦若京被常欢逗笑,这时他的助理过来说他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秦若京对常欢点了点头,便下了楼梯。

    演员们都住在花园旁边的一栋小洋房里,像秦若京这样的大牌肯定是一个人住一间。至于其他人则是三人合住,就连常欢也是和工作人员挤在一起。

    第一次做导演常欢有些紧张,幸好布莱恩得知常欢想自己拍戏的时候,特别大方的表示愿意交常欢怎么做好一个导演。

    有了布莱恩这个专业导演的帮忙,常欢上手很快。

    第一场戏开拍的是秦若京在公馆的舞会上第一次见到被朋友杨少凡从乡下带回来的女儿杨云。那时秦若京已经有了未婚妻,在花园里偷闲的时候见到了被人轻视,躲在树下偷偷朝继母酒杯里吐口水的杨云。

    彼时秦若京二十五岁,杨云十三岁。

    初见并不是很美好,年幼的杨云对谁都保持着一颗防备抵触的心。秦若京基于朋友的道义,以长辈的身份告诫了杨云。

    风度翩翩臭流氓,这是杨云对秦若京的第一映像。然后在秦若京从树上捉下一只青虫扔进红酒里,对她展开一个优雅迷人的笑容:“瞧,让人恶心,你得让她知道什么是恶心。”

    杨云一瞬间觉得这个看着教育良好,其实坏心眼儿的男人笑起来眼里铺满了阳光。继母是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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