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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彼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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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却立马惊恐地退了一步,鼻翼翕动了两下。
  谨不愿意走,一只小兔子在树林里,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乖,我会放你走的,你先过来一小会儿。”
  兔子还是没有动。
  “真的就是一小小会儿,我身上没有箭。”谨又伸出了另一只手。
  兔子的耳朵动了动,充满了惊恐的眼死死地盯着几步开外的谨。
  “我不能走哦,你的小脚受伤了,再流血的话你会突然就倒在地上,什么都不记得的。我有吃的,我在这里等你出来。”谨闭上双眼,扑通一声跪在齐腰的雪中,弯下腰等待,夜空中飘落的冰冷飞絮越来越多,他的手却一直没有收回去。
  接下来便是无尽的僵持,兔子很想迈出那一步,可是每当看见谨的身子在寒风中剧烈地一抖,便会下意识地将脚收回去。
  最终小兔子还是咬咬牙拖着疼痛的身子冲了出去,谨隔着衣服感受到手上蠕动的一团东西,睁开眼睛发现是小兔子,立即笑开了花,丝毫不管长时间弯腰的疼痛,一把直起僵硬的腰,扯下自己的腰带,笨手笨脚地给兔子包扎,又将面包撕成碎屑,推到兔子眼前。
  兔子用鼻子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才将面包屑和着雪吞了下去,撒着小短腿跑上谨的肩膀用柔软的绒毛蹭他的脖子。
  忽然刮来一阵暖风,吹融了好大一圈雪,地上出现了光芒四射的魔法阵,一个回荡在林中的低沉厚重的声音从远方传来:“魔物选择了你当它的主人,你愿意吗?”
  那时候的谨,什么都不明白,可是有小兔子在他身边,他自然高兴至极:“要!”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额外能力?”那个声音再一次传来。
  “有啊有啊!”谨听明白了,咧开嘴笑了,“我想让他身上有很多不同的特效!”
  谨喜欢美的东西。
  “准!”天地之神道。
  兔子身上发出耀眼的光,将夜晚蓝灰色的雪地照得闪闪发亮,谨感觉到似乎有什么将他和兔子牵在了一起,可是却说不清道不明。
  那都不重要了,兔子乖乖地被谨抱在怀里的时候,谨突然说:“你刚刚发出来的白光,真的好亮啊!以后……我叫你灯泡好不好?”也不等兔子回答,便用稚嫩的嗓音不断地叫了起来,“灯泡,灯泡!”
  于是那晚兔子一直不停地用短小的毛茸茸的爪子扒拉他的脸。
  谨看见地上的路,就顺着那个方向一直向前走,灯泡一直趴在他的肩上给他发光。
  谨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回到了房间,他发现一切照旧,说明根本没有人发现过他不见了,也没有晚饭送来的迹象。
  “对不起哟,灯泡,今晚你只能吃面包屑了,大家都不拿东西给我吃。”年幼的谨觉得这么评价大家似乎有些不公平,他划燃火柴,点燃了壁炉,“不过大家都是好人,对面房间的米莉阿姨,她晚上没空过来,怕我冷,就教了我用火柴。”
  灯泡跳上门边的小窗,向对面房间看去,有一个女仆就在里头,身上压着另一个人,看来所谓的“没空过来”,就是与别人偷情。
  可是灯泡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不会说话,也因为他不愿意告诉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主人,他的生活充满了骗局。
  此后,谨再也没有想过出逃,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挂着简单的壁画的房间里,等着一顿顿饭送过来。
  只不过所有的仆人都发现,小王子的房间里多了一只兔子,红宝石般鲜红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经过房间,进来与出去的人。
  有一天,谨忽然问道:“灯泡,你看墙上的壁画,每次看我都会发现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我也想画。你知道哪里有纸吗?”
  灯泡这才想起,谨已经七岁,却还没有学过任何东西。
  “我想变得和他们一样。”谨踩上椅子,看着窗外花园中拿着报纸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的贵族。
  第二天早上,谨醒来时,发现身边坐着一个衣着整洁的银发孩子,看起来比自己大一岁左右,眼睛赤红,皮肤雪白细腻,身后有一团如同兔尾一般的绒毛。
  “灯泡?”谨试着叫了一声。
  微笑着的英俊孩童口中发出声音略显成熟的标准国语:“答对了,殿下。”
  “你可以变成人形了?”谨十分激动,心里蜜罐似的甜到了底,扑过去用力地环抱着他,险些让灯泡喘不过气来。
  “年龄到了嘛。纸笔我已经到书房偷出来了。”灯泡摸着谨的脑袋,指指桌上的战利品。
  “好!那我们马上开始吧!”谨跳下床,端正地坐到桌前。
  于是从那天开始,灯泡便成了教谨写字的师长,还时不时从书库偷出文书史料给他读。
  有一晚下着暴雨,十岁的谨睡熟了,灯泡坐在窗前翻看主人随笔画的画。
  一张画上墨蓝泛紫的底色中满是闪亮的白点,看来是星空,可是在天空下却有长长的带有金属质感的条形物,灯泡没有猜透那是什么。
  第二天早上,谨说,那是纯金的鸟笼。
  “来,跟我出去,就只是一小会儿,一小会儿。”灯泡对谨伸出手。
  “不要,那不是我能呆的地方。”谨别过头捻起笔,开始练字。
  灯泡的手一直在那里,没有收回去。
  谨不忍心看着他难受,拉起他的手,叹了口气将笔放下,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从房间里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回忆杀了啦


第10章 起步
  老国王坐在长椅上,等着仆人们给他送食物。
  两边坐着两位王子,是谨的大哥与二哥,丰神俊朗,玉树临风。
  “老大,说说最近叛乱的事怎么样了?”国王问。
  大王子想要夺得王位,当然十分讨好地回答道:“叛乱还未平息,不过由儿臣指派大臣前往镇压,自然很快就会解决。”
  走廊另一边传来脚步声,三人皆转过头去,见是谨带着灯泡,上前鞠躬道:“参见父王,这是我的使魔灯泡。”
  老国王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还有第三个儿子。谨的身子本身没有什么毛病,可是老国王看见他,心里总是有些不痛快,便别过头去草草摆手道:“平身。”
  谨见旁边有两位年轻人,听说左边的是自己的大哥,右边的是二哥,便抬起头来笑道:“大哥二哥好。”
  大王子立即丢给他一道冷漠的斜瞟,吓得谨猛地一颤,赶忙低下头去:“小人先走了。”便畏畏缩缩地从偏门退了出去,甚至连脚步声也不敢发出,背后的灯泡离开时狠狠地反瞪了大王子一下。
  二王子却不温不火地看着一切,对这个从没见过面的弟弟产生了兴趣。
  “哎呀,殿下为什么要逃跑呢!”灯泡看着谨渐渐放松下来,开始调皮地四处张望,不禁问道。
  “听说大哥是父王最信任的人,他不喜欢我,就说明父王大概也不怎么喜欢我吧,”谨转过长廊的角,走进御花园采下一朵万分鲜红的花,动作还是一样活泼,神色却冷了下来,温温一笑,“也难怪,作为Omega,责任不是远嫁就是下嫁,古往今来不是一直那样吗?”
  刚刚追出来的二王子站在一边听着这番话,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一个才十岁的孩子,竟然已经开始懂得计算自己的结末。
  “三弟。”见谨要走,二王子叫住了他。
  “二王子早安。”谨回过头,笨拙地鞠躬。
  二王子蹲下来,伸手抚摸谨剪得极短的发丝,微笑着直视谨明亮的双目:“三弟刚刚说古往今来,难道有读过史书?”
  “有的有的!”谨有些不好意思,却低下头乖巧地如实回答道,“我……小人读过《王朝全史》《古国帝王传》之类的东西……”
  “喜欢读史吗?”二王子问道。
  “只是一点点,”谨回答,“不喜欢看打仗,喜欢看处理事情和那些宫里趣事。”
  二王子点点头站起身,又面向有些戒备的灯泡:“是你教三弟读书认字的对吗?做得很好哦,晚上请你们吃晚饭。”
  “这样对主人不好吧,所有人都这么看着他……”灯泡回道。
  “嗯……不好意思,你的能力是?”二王子稍微思索一下,问道。
  “变成人形之后可以空间传送到见过的地方。”
  “那就行啦!晚上七点我会在房间里用餐,你只要记住侧边那个窗户的样子就可以了,传送到那里之后我会给你开窗的。”二王子指了指三楼的一扇窗,站起身来离开了。
  当晚,谨正捧着大部头书仔细地读,旁边的空气中忽然裂开一道口子,灯泡兴奋地从里头跳了出来,把一大盘东西郑重其事地摆在谨的面前。
  那是一只表皮金黄酥脆,肉制得油香四溢、软嫩多汁的大烤鹅,酱料极尽鲜美醇厚,沾了少许在一旁配菜的洋葱上,油亮的色泽更是让人食欲大开,扑面而来的香气很快充满了整个房间,灯泡又摆上老蜂蜜与千岛酱佐沙拉,蔬菜嫩绿的外表让人感受到一阵清新,中间的红色番茄更是如同画龙点睛。谨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立马将书合上,拖着椅子一屁股坐到了美食的正前方。
  “是二哥赐我的?”他兴奋地叫道。
  “不是‘赐’,是‘给’。”灯泡拿出刀叉,一本正经地订正道。
  谨迫不及待地拿过餐具,开始分解烤鹅,就在刀子划入酥皮的一瞬间,油亮而颜色清澈的汁水一点点流了出来,带着肉类特有的醇香。
  质软的肉十分容易切开,热腾腾的鹅肉充分地入味,看起来美味极了。谨叉起一块伸到灯泡眼前:“一起吃吧!哦……你吃肉吗?”
  “当然吃啊,我现在是人形嘛。”灯泡毫不客气地一口吃下谨喂给他的鹅肉。
  谨笑了,自己也叉起一块塞进嘴里,嚼了两下便兴奋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手舞足蹈,夸张而惊喜的表情十分明显:“这!绝对是世界上第一好吃的东西!”
  “哎,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事,”灯泡把谨一把拉回来,按着他的肩头,看着他茫然的表情非常严肃地说,“二王子向陛下求了情——殿下,你从后天开始,要去皇家学馆上学了!”
  “什么?”谨的眼睛因为突如其来的又一层惊喜睁得老大。
  “皇、家、学、馆!”灯泡又强调了一次。
  “皇——家——学——馆——?”谨的惊叹声拖得老长老长,他猛地蹦起来,一把抓起灯泡的手疯了似地拖着他在房间里转起了圈,嘴里不住地发出哟哟的叫声。
  “殿下,冷静!不能浮躁!”灯泡绊了谨一下,又一把扶住使他冷静下来,“下午二王子会带你去裁缝馆给你做两套王子该穿的衣服,以后你会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喜欢哪里自己挑。”
  “是……是!”谨高声答应道,“我还要这个房间!”
  “殿下不想住到更大的地方去吗?”灯泡惊讶道。
  “不,这里就很好了,到新的地方我会不习惯的,”谨松开灯泡的手,转过头去望着这间小房间,“而且你想,小蚂蚁钻进鸟儿的家,虽然小,也会惹鸟儿不高兴。”
  灯泡明白鸟儿是指老国王,可是他知道谨不止一次地对着绘本上漂亮的大房间发呆,他的画作也有很多都是描绘了城堡的外景。他知道谨不可能完全甘心放弃,可是谨实在是将取舍看的太重了。
  有时候灯泡会怀疑自己的主人是不是真的只有十岁,可是他忘了,他自己也只是十岁而已,只不过使魔成长得更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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