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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嫁合欢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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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远月分 类:情感婚恋
字 数:字状 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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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嫁简介:长公主之女楚合欢,年少轻狂,手握长鞭,傲世扬言:世间男儿能与之匹配者唯秦剑。父母双亡,家财尽骗,那十里红花,奢华盛宴,是她永远无法磨灭的心殇。夫君怀中娇媚新妇是她心尖最锋利的刺,是俯首认命,还是绝地反击?秦剑,西凌三少,俊若芝兰玉树,心比天高。他说,楚合欢你享受惯了,除了青楼妓院,你能去哪儿?我不想去逛窑子的时候,无意间嫖了自己的前妻。爱恨缠绵,几番辗转,是过客,还是归人?冷凌风,凉州蛟龙,大地苍狼。商海沉浮,战场披靡,情场苦战。她说:『嫁,下刀子都嫁。』他说:『娶,落砒霜都娶。』是一个人的爱情,还是两个人的依偎?一袭嫁衣,两座喜轿,血色漫天。烈火涅槃,待到破茧成蝶,与谁花中舞?脚踏风浪,横穿商海,独立峰巅,谁与雄霸天下?
第一章 卑贱如草(1)
我觉得男女这种追逐的情爱关系,有如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但娘却告诫我,即使那条鱼是龙王三太子,也要保持一个钓者的矜持与高贵,不要学她,爱一个男人,爱得低微如尘,卑贱如草。
但秦剑不是龙王三太子,而我也不是一个矜持而高贵的钓者,他是一堆烧得噼里啪啦的烈火,而我是那只义无反顾扑向烈火的飞蛾。
我的名字叫合欢,是我娘为纪念她与我爹那销魂蚀骨的一夜而起的。爹在身旁的时候,娘那声合欢喊得柔情千缕,只是爹的脸每次都黑如铁锅,合欢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如同瘟疫毒药,娘认为销魂蚀骨的一夜对爹来说却充满着悔恨与屈辱。
娘是西凌王朝的长公主,长得倾国倾城,因为先皇十子一女,所以对这个长公主是万般宠爱于一身。我娘从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是一个在宫中呼风唤雨的人物,比一般皇子还要尊贵。
爹在西凌王朝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不但顶着天下第一美男的称号,还是天下第一富商,生意谋划、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娘私自出宫,在大街之上惊鸿一瞥便与我爹一见钟情,发誓非君不嫁。但没想到我爹心仪的却是当时的天下第一才女叶楚楚,因而死活也不肯答应这门亲事。
娘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得到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一件不少全都做了。皇上心疼这个宝贝女儿,只得亲自赐婚,并扬言如果我爹敢不识抬举,不但没收楚家家产,还将其父母打入天牢秋后问斩。
圣旨一出,我娘如愿以偿地嫁入了楚家。大婚当日那排场盛大,风光无限,一度成为西凌王朝的美谈。
“我只答应娶你,并没有答应与你同房。”大婚之夜,爹丢下这句话之后扬长而去,而娘的美梦在瞬间破碎。一向不可一世、骄横跋扈的娘,在新婚之夜独守空房到天明,当中的辛酸苦涩谁人可知?
娘的确很爱爹,那种爱火辣而炽热、绵长而悠远。从那时起,娘放下了身段,亲自到厨房熬汤给爹喝,还亲自向府中的姨娘讨教,绣锦囊、缝衣服。寂静的夜,娘一针一线将她对爹的爱意绣在衣服上,十指经常被刺得鲜血淋漓。
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爹不但对娘没有情意,反而恨之入骨。娘熬的参汤被他丢给仆人喝了,娘为他做的衣服不是被束之高阁就是弃之如敝屣,他从来没有穿过一回。
娘如此高傲的人,为了爹一忍再忍,从来没有怨怪半句。爹说他喜欢有才华的女子,娘便彻夜不眠,硬着头皮将爹喜欢的书都看了。而爹的诗作,娘也倒背如流。
听说那个第一才女叶楚楚,舞姿动人、琴音怡人,娘为了一曲博君心,练得十指又红又肿。当她初见成效,满心欢喜地弹给爹听时,却被爹那句带着不屑的“东施效颦”打入了地狱。
但娘却显示出了她不同常人的韧性,纵是爹如此奚落,却依然毫不动摇地继续做着那个让爹不屑的东施,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混淆爹心目中的“东”和“西”。可惜纵使我娘一腔柔情尽付,却也无法得到爹的些微真情。
娘独守空房足足三年,曾经快乐明媚的少女,从此变得形容枯槁、心情忧郁。直到有一次皇上设家宴,娘在宴会上喝得酩酊大醉,抱着皇上呜呜哭泣,皇上这才知道他的宝贝女儿——西凌王朝的长公主与驸马成亲三年竟然从未同房。
皇上震怒,立刻召见了我爹。当天夜里我爹进了娘的寝室,有了那销魂一夜,而娘就有了我合欢。有了爹的滋润,娘如一朵盛放的鲜花,为爹绽放了她所有的美丽。但爹只是迫于压力才与娘虚情假意,心中却记恨娘进宫告状,内心对娘的厌恶则愈演愈烈。
一直处于幸福云端的娘变得更加温柔贤淑,爹的一点虚假情意却也让她甘之如饴。即便爹谎称生意忙,不能陪伴左右,她也安心养胎。甚至产下我那天,娘险些难产而死,她也从未怪过爹半句,还将我取名合欢,以纪念他们曾经的缠绵。
但娘痴心错付,爹偷偷与叶楚楚双宿双栖,娘抱着我“捉奸在床”,那一瞬间娘肝肠寸断,如遭雷劈。
那一夜,娘抱着我走在凄风苦雨中,竟无处诉凄凉。我安然无恙,娘却大病一场。娘大病期间,爹没有过来探视过一次,也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就连我这个让他屈辱的女儿,他也从不待见。
娘病好之后,性情大变,不再傻傻地在家等候爹的归来,每天一大早就细心装扮,穿得性感妩媚再出门。娘本来就美,稍加打扮就惊为天人,那一袭轻纱、那若隐若现的酥胸、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让长平大街为之堵塞。
我的爷爷奶奶觉得老脸都被我娘丢光了,但碍于我娘是长公主的身份,他们却又敢怒不敢言,从此连大街都不敢上了。而我爹依然冷眼旁观,似乎在外面卖弄风骚的那个女人与他毫无干系。爷爷奶奶去世后,爹心无牵挂,更是与娘形同陌路,即便在路上相遇也不曾说过一句话。
爹的冷漠更是让娘变本加厉,从此成了柳色馆的常客,一掷千金,日日夜夜在那里醉生梦死。
“合欢,以后娘去哪儿,就带你去哪儿。”那年我兴奋地点头,完全体会不到娘内心的凄惶悲凉。
我从四岁起就见识了各式美男,看着娘怎样抚摸那些漂亮男子的脸颊和胸脯。由于我个子很小,而且一直静静地坐在角落里,以致娘经常忘记了我的存在。看得多了,我也开始摸那些美男子的胸脯和脸颊,他们都偷偷叫我“小色鬼”。
年少的我哪知道小色鬼是什么意思?只以为这是一句称赞的话,从此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做这些事情,以至于有一天我将自己这只淫手探进我那俊朗无双的爹的衣服里,抚摸着他胸前的小红豆,一脸的讨好。
“你……你……小小年纪居然……我是你爹!” 爹将我重重地摔了下来,双眼带着不可置信,那张脸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害羞已然涨得通红。我觉得我爹真的很好看,柳色馆的男子与爹一比,都变得暗淡无光了。
“娘都是这样摸着柳色馆的叔叔们,我只不过是在学娘。”我委屈地大哭,虽然从小就知道爹讨厌我,但他还从来没有将我摔得那么痛。听到我的话,爹的脸上黑气弥漫,让我想到了大雨倾盆前的天幕。
因为这事,爹与娘爆发了一次史无前例的争吵。我听到爹骂娘是婊子,我听到娘骂爹是嫖客,要不怎会有我合欢的存在?我偷偷打开门,发现爹将娘压在身下,地上满是娘衣服的碎片。爹离开之后,娘的卧室变成了一座废墟,而娘那洁白无瑕的肌肤则变得青一块、紫一块。
那晚娘抱着我哭,那冰凉的泪水滴在我身上,凉飕飕的。我慌了,用小手笨拙地给娘擦眼泪,但娘的眼泪似乎永远也擦不干净,越擦越多,擦得我的手也凉凉的。
这次争吵过后,娘与爹之间的关系更加恶化。娘替柳色馆的五大美男赎身,一并将他们“娶”了。从此我便多了五个“爹”,而我的亲爹再没有踏入过楚府半步。
娘出没柳色馆本已为世俗所不容,如今一下子“娶”了五个男子,在京城长平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波,从此西凌京城除了第一美人、第一才女,还多了一个第一荡妇。而娘听到这些称呼却并不以为耻。
每当娘拉着我出来招摇的时候,就是我们对街头的男人们品头论足的时候。娘甚至当街将自己看上的男人带回家。从来没有男人能拒绝娘撩人的眼神和婀娜的身材。
但纵然是最美的男人,娘与他们也只是一夜的欢情,晚上带回来,白天便送他们离开。这也招致了醉香楼的生意兴隆——那些座上客衣着光鲜,只是为了成为娘的入幕之宾。
娘艳名远扬,臭名远播,每次上街除了能得到万千男子垂涎的目光,也受到了无数女子的唾骂与诅咒。而我也毫无悬念地受到了牵连,成了西凌王朝最小的淫娃,以及最妖媚无耻的狐狸精。等我长大了,开始知道淫娃是什么意思,也看明白了别人眼里的鄙夷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委屈。
“欢儿,她们想骂就骂吧,反正骂得再狠,我们身上又不会少一块肉,诅咒得再恶毒,你娘我依然是最幸福的女人。连天下第一才女都可以做狐狸精,抢人夫君,娘还怕什么?”娘醉眼迷离,脸若桃花,美得宛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为什么不来看我?为什么不看我?全城男子都为我疯狂,为什么唯独你对我不屑一顾?” 娘喝醉酒的时候最美,笑得最绚烂夺目,但是我却分不清那个时候娘究竟是喜还是悲。
娘的放浪形骸,让爹成了整个西凌王朝最值得同情的男人。全天下的女人都咒骂娘下贱,瞎了眼,这样好的男人被她白白糟蹋了。
娘只是一笑置之,但我总能从她的笑容里看到百花开遍无人赏的寂寞与苍凉。
娘沉醉在那些男人的甜言蜜语当中醉生梦死,而爹则是专注于他的生意。我从小就缺乏管束,又因为爹是京城首富,我有着取之不尽的钱财,而娘是西凌王朝最受宠的长公主,我拥有让旁人艳羡的权势。
我不但是一代淫娃,更是一代财女,所有见到我的人都毕恭毕敬,以至于我横行无忌,八岁就已经在西京称霸。
娘憎恨京城第一才女叶楚楚,所以她不喜我看书,也不请人教我弹琴,反倒请人教我习武。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里流着与爹相同的血,我从小便喜欢看书,几乎过目不忘,也喜欢弹琴,稍加点拨,便已窥得其中精髓。
可是家中的琴被娘摔破了,书也被娘烧光了。曾经被她视若珍宝的那些诗集也都让她撕得粉碎。为了讨娘欢心,我只得装作胸无点墨,琴棋书画样样不通。
但好在我也遗传了娘的泼辣好动,对打打杀杀的事情我也颇感兴趣,每天骑着我那匹枣红马儿,挥着一条长鞭,英姿飒爽地在长安街横行霸道。看到路人迅速躲闪,看到街上果子摊档被我撞翻,听到周围的人鬼哭狼嚎,我总会开心得哈哈大笑,满心愉悦。因为我平时的生活实在太无聊了,即使我再拥有钱财与权势,也总是需要寻找那么一点刺激。
无论我弄翻了多少摊档、踢翻了多少行人,从来都没有人敢来找我的麻烦,甚至即使有人被我挥动的鞭子抽伤,也是笑嘻嘻地谢我,说那是对他的恩泽。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他们是真心喜欢我抽他们鞭子。
直到有一次我座下马的铁蹄差点踏到一个五岁的小屁孩儿,秦剑凌空而起,宛如天神一般出现在我的眼前,左手甩我鞭子,右手夺我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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