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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第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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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表现?”


    蓝玉致几乎要吐血,若非是他激将,自己会贸然来这里?

    
    “啧啧啧,我听水红说,你这些日子,晒得脸都蜕皮了,风沙大……日子很难过是吧?水红这姑娘,唯一的缺点就是心地太善良了,她很喜欢你了,说一个女人在军营里,日子不好过,到处都是如狼似虎的男人,当然,你现在这个样子……”


    他的目光,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看她的确已经晒黑了不少的面孔,甚至嘴唇,也不如之前那么柔软滑腻了,都微微脱皮了:“哈哈,当然,蓝小姐现在这个样子,蓬头垢面,比男人婆更男人婆,算是三心女人了……蓝小姐,你知道什么是三心女人么?”


    他自问自答,哈哈大笑:“就是放在家里省心,走在路上放心,别人见了恶心……俗话说得好,男人娶了这三心老婆,真是丑妻薄田家中宝呢……”


    蓝玉致淡淡道:“石宣英,说完没有?”


    “哈,完了。我跟三心女人,还真没什么好说的呢……哈,给你……”


    他手一横,再次拿出一样东西。


    是一个翡翠的小瓶子,里面是白色的东西,他一扒开盖子,立即香喷喷的,是玫瑰的香味。在这荒芜的沙漠里,显得特别突兀,仿佛沙漠里,忽然哪里开出一层花来。
    
    蓝玉致一看,仿佛是古代的雪花膏一类的东西,但是,又好像不是中原之物。


    “这是波斯来的香粉……据说擦在脸上,可以增白防晒……还挺贵呢,五两金子才这么一小瓶……我看见那些波斯人在赌场卖,觉得挺好,就买下了他们的全部……”




生离死别14

蓝玉致微微扬了扬眉毛。

    五两金子一个?什么劳什子?

    纵然今日顶级的什么迪奥,SK2之类的,也卖不了这么贵吧?越是贵的东西,广告越是嚣张,其实,质量还不一定呢!

    她看不出,擦1。2元的美加净珍珠银耳霜,和迪奥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石宣英满不在乎的,“喂,蓝小姐,你可别会错意了,这不是我买给你的,我可没那么好心。这是我给小水红买的……不过,水红天天娇养着,我可舍不得让她风餐露宿,她皮肤白,用不着。不过女人嘛,天生就是要梳妆打扮好,等心爱的男人宠幸的,女为悦己者容,对吧?水红有整整一箱子这个东西呢!她喜欢,我当然不会吝啬!不过,她说,这几天见你辛苦,风吹日晒的,都不像个女人了,可怜哟,所以,叫我送给你的……唉,我的这个女人,就是心地太过善良,太过温柔……我不想让她失望,所以,专门给你送来……”


    手伸出去老长:“蓝小姐,拿去擦擦你那张三心脸吧……哈,如果继续这么下去,只怕,等我们凯旋而归时,父皇都不会要你了……”他小声的,“你还不知道吧?色衰爱弛,男人都这个德行。祖夫人相貌正盛,都失宠了,你这样子……啧啧啧……蓝小姐,故人一场,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哈哈哈……”


    蓝玉致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小瓶子,看了看,放在鼻端闻了闻:“呵,不错,还真香。”


    石宣英一喜:“真的?你很喜欢?”


    “是啊,是不错……”她又闻了闻,“果然是好东西,还是纯天然的,玫瑰花味道,我以前很喜欢这个味道……嘻嘻,比现代人用的估计质量还好点,没添加那么多可怕的化学用品呢……”


    “那你赶紧拿回去擦一下看看……”


    “砰”的一声,瓶子已经飞了出去。


    “蓝玉致!”




生离死别15

“蓝玉致!”

    他的目光,闪烁出一阵凶光!

    仿佛一头被惹怒的豹子,几乎马上就要扑上去掐住她的脖子。


    蓝玉致满不在乎的:“哈哈,世子大人,我忘了告诉你,这东西是不错。可是,只要经过了你那双脏手,再好的东西,都比毒药还差……用了,是要死人的!……”

    “!!!!”
    
    这些日子的愤怒,累积的对石宣英的恶感,简直完完全全的彻底爆发了。这厮,他懂得什么?除了仗势欺人,他还能做什么?单打独斗,他还未必是自己的对手呢!

    见他的手还横着,她一把掀开他的手,“我一看到你这样的男人,就觉得恶心!该死的二世祖,如果没有你老子,如果你不是恰好投对了胎,你别说什么世子地位,你连黑虎他们都不如……错了,这是侮辱黑虎,至少黑虎还算个男人……你,你简直算一坨狗屎……你这样的家伙,凭什么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没错,我傍着你父王吃饭,可是,我好歹还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你呢?你连良心都卖完了……良心都没有!只是个依靠祖萌的家伙!你以为你就比我高尚了?”

    石宣英的鼻孔,一掀一掀的,手也捏成了拳头,呼吸粗重。

    “滚开,不要碍我的眼睛……”


    话音远去,人也扬长而去。


    只有那瓶雪花膏摔在前面沙堆的一块小石头上,那么恰好地,摔得粉碎。绿翡翠的瓶子,断成一截一截的。


    石宣英站在原地,气得面色铁青,一时,竟然忘了追上去咆哮。

    许久,才想起走过去,捡起一片破碎的翡翠。里面的东西,已经完全洒在了沙地上,白色的粉末,褐色的沙子,芬芳扑鼻。一阵风来,粉末融合进了沙子里,一点也看不见了。

    他抓了一把沙子,看不清哪些是香粉,哪些是沙子。

    狠狠地,拼命扔出去,大步就离开了。




生离死别16

一轮落日挂在天空,真真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蓝玉致站在沙地上,心情再坏,也被这样的美景所震撼了。她信步往前,正沉浸在蔚蓝色的天空,起伏的褐色沙地上,只听得前面传来乐器的声音。


    鼻子比目光更加灵敏,先是一股扑鼻而来的香味。一看,但见勤务兵们,正络绎不绝地往水红的帐篷里走。其中前面两个人,抬着一个巨大的盘子,竟然是一头烤全羊。


    难怪这么浓郁的香味。


    后面的几个人,陆续捧着非常漂亮的盘子,里面都是当地的特产:甜瓜、冻梨、酒枣之类的……


    蓝玉致这些日子,天天都是五谷杂粮,已经寡淡得跟和尚差不多了,咋然看见这个好的东西,就如小时候看到新鲜出炉的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似的,恨不得马上冲上去抢一个就走。


    但是,一个成年人,再是垂涎三尺,也不可能在军营里撒野放肆。

    然后,还有清水,一大桶的清水。抬水的人在吩咐:“大家小心点,这是给水红姑娘沐浴的,可别洒了……正好温热,马上送进去……”
    
   这里,可是清水如金子啊。居然这么奢侈。


    然后,听到里面惊喜的声音:“世子大人,又有烤全羊?我最喜欢了……真没想到,早上我才随口提了一句,你就记在心上了……”

    那声音,真是令人酥软到了极点。

    果然,石宣英的声音,也充满了温柔和喜悦:“小水红,凡是你喜欢的,我都会为你找来……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放在心上呢……”


    “多谢世子,多谢……”


    然后,水红的声音更是惊喜:“天啦,世子,还有花……这蔷薇,是我最喜欢的……怎么能保存得这么好……真是太漂亮了……”

   “宝剑赠英雄,鲜花送美人,小水红,当然得配最美丽的花……”

    ……




生离死别17

这种大漠,送来蔷薇?

    石宣英,他在挑战追女手段的极限么?

    蔷薇虽然简单,跟玄狐大裘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可是,要知道,在这样的地方,根本不可能生长蔷薇,而且,季节也不太对,这些家伙,莫非把月季当了蔷薇?

    她想,这完全可能,自己将月季和玫瑰,蔷薇,总是分不清楚的。


    蓝玉致赶紧离开,一边走,一边想起古龙笔下那个变态的世子宫九,因为迷恋沙曼,所以在炎炎夏日,千里迢迢用冰封了一朵玫瑰送给沙曼。


    果然世子都是变态的,石宣英追求起女人来,原来也是这般的有手段。


    当然,事实证明,最后,沙曼爱的是陆小凤,正是她里应外合,和陆小凤联手,打败宫九,逼疯了宫九。


    蓝玉致想到此,忽然有点幸灾乐祸的,要是石宣英这厮也被逼疯了就好了。

   宫九是变态,他更变态,简直比宫九变态一万倍。

    但是,只怕没有和水红联手的陆小凤,而且,水红也不是沙曼,看样子,她对石宣英,比任何人都死心塌地。


    因为白天训练强度过大,刚一躺倒帐篷里,蓝玉致很快就呼呼大睡了。就连当心被吹走的危险也忘了。


    连续两日,都平安无事。


    到第三日晚,月色特别分明。一望无际地从头顶掠过,月光下,沙海起伏,连绵不绝。


    她躺了一会儿,睡不着,悄然起身,信步走了出去。


    此时,正是夜阑人静,军队里规矩森严,所有帐篷都静悄悄的,就连石宣英的帐下,也不再歌舞了。


    幸好走在沙地上,不会发出丝毫的响动。


    她信步往前,一直地走。


    靴子踩在沙地上,软绵绵的,头上月色冷清,气候冷清。略略一算,已经到了十几日了。石宣英,难道就这样耗下去,粮草断绝为止?要知道,这里要如此大规模的补给,是很不容易的。一时三刻,他世子大老爷饿不着,其他人呢?




生离死别18

今晚上的稀粥,就明显更加可怜了。


    她十分焦虑,虽然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要是拖得筋疲力尽,弹尽粮绝,然后灰溜溜地回去怎办?最可怕的是,这时敌人追来了咋办?说不定,来回去都不可能呢!自己来古代,想是逞威风,体现一下现代人,热兵器的威力,如果逞能未遂,把自己葬送了,这可就大大地不妙了。


    石宣英这厮,沉浸在美人乡里,真不知想干什么。


    难怪人家说女人是祸水——男人把女人变成了祸水,女人便跟着男人一起祸害天下了。


    她心乱如麻,夜不能寐。


    许久,才回到帐篷。


    刚靠近,忽然看到帐篷外人影一闪。


    她低喝一声:“是谁?”


    无人回答,疾步追过去,人影不见了,到处都是密密匝匝的帐篷,也不知道是不是钻进帐篷里面了。


    她无法追赶,回到自己的帐篷一看,离开时的开合位置是好好的,显然还没有人进去过。


    她进去坐下,撩起了帘子,让月光照射进来,也没觉得有什么异样。


    放心地躺下去,可是,终究睡不踏实。迷迷糊糊中,忽然惊醒,是轻微的生意,沙沙的,细细的。


    她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小时候,经常在一些奇怪的地方露宿,破地方,破街角,时常有老鼠,蟑螂,甚至蛇虫蚂蚁爬过……有时醒来,身边到处是老鼠。她还记得自己11岁那年,睡在一个破仓库里,以此为家,半夜被一只老鼠将大拇指都咬去了一大块……

     如今听得这声音从沙地上滑过,那是多年养成的警觉,一下就跃起来,手枪已经摸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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