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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这个反派有毒-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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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自己这么久以来一直都循规蹈矩,也没有触犯什么,所以,那个“涅槃失败率提高至70%”的惩罚事件应该是不会发生的。自己应该是能平安度过的吧。
    雁翎定了定神,强制让自己站在原地。
    茫茫大地上,无数道闪电与雷声交响共鸣,诡谲而壮丽,雁翎如同一叶风雨中的小舟,渺小的她面对着这样的大自然奇观,已经被震撼得无法用言语,浑身细胞也跟着那浑厚璀璨的雷电光芒而战栗起来。
    当然了——若站在这雷阵里的不是自己,这幅景象就更完美了。'蜡烛'
    当第一道雷声劈到她脚边的时候,雁翎似有所觉地闭上了眼睛,却感觉到自己漂浮了起来。雷电仿佛盘旋在她四周,滋啦滋啦的,她的头发都因为这个原因而全部浮了起来。身体越来越热,胸口涨得难受,就连下腹部丹田的位置也仿佛在被火烧。雁翎睁开眼睛,诧异地发现自己浑身已经冒出了剧烈的火光。那火没有侵蚀她的衣物,而是向外发散,仿佛是从她的皮肤上蔓延出来的。
    昏昏沉沉中,雁翎的衣服被烧尽,皮肤开始变得焦黑……她能感觉到只有热,无尽的热,所幸的是并不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胸口堵得慌,一股峻猛的热力找不到出口,在身体内乱窜,雁翎猛地张开了眼睛,轰地一声,满目金红火光瞬间大盛。雁翎怔怔地看着了自己投映在地上的影子——那已经不是人类了,而是一只展翅的巨型鸟儿。
    朱雀现世,力量乱窜时,方圆百里山中的精怪动物都不敢出声,匍匐在地,瑟瑟发抖。而禽类,却纷纷引颈高歌。
    两只金红色的翅膀伸展开来,仿佛能遮天蔽日,每逢掀起,便有金色星屑落下,绚丽华美至极。九条朱红羽翎拖曳在尾后,随风拂动,飘逸圣洁。此时踏火焚风,浑身已经与火焰融为了一体。
    在这短短的昏沉中,透过这双眼睛,雁翎看到了洪荒时代以来的桑田变换,斗转星移,逐渐没落的神族,人类壮阔的史诗,走马观花一样在她眼前变换着……有幸窥探到了天地初创的秘密,只是这些都如拼图一样,零零散散,很快便被淡忘了,只有那震撼的感觉久久缭绕在心头。
    同时,她的潜意识也发生了一点改变。在最开始,她的确有过这样的想法——涅槃以后,可不就等于力量翻倍、以后看谁不顺眼就能揍谁了么?然而,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雁翎才意识到——朱雀是天地开创之初的圣兽,自然不能随心头之好去随意伤害、杀戮人类。这就好比,眼前有个小孩子,你明知道你动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揍趴下,但是,如果他不是十恶不赦、有违天道,你就不能那么做。
    没能看多久,雁翎很快便晕了过去。
    在这段昏沉中,她以为只过了一会儿,实际上,这火却烧了足足七日。七天之后,涅槃结束。原本的朱雀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昏迷在了深坑中、如婴儿一样蜷缩着的少女——全身已是新生的姿态,眉心更多了一枚菱形的印记。
    那之后,天上降下一场大雨,下了七天七夜,这场火才灭了。
    雁翎是被冷醒的,因为雨太大了,那深坑很快便坑爹地开始积水了。'蜡烛'
    她趁乱回到了蒿山派。蒿山派忙着救火,自然没发现她的消失,这件事才算是蒙混过去。
    那之后,人形的她却大病一场,来势凶险,反反复复的高热,在床上休养了足足半年才缓过劲儿来,也就是半个月前才完全康复。
    兽形要历一次劫,搞不好人形也要以这种形式来一次。
    在养病那几个月,她也在房内摸索涅槃后得到的新技能。虽然技能学了不少,但是,她也比以前更像鸟类的习性了——每逢秋冬季,都恨不得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这才刚入秋,无论去哪里她都得拿着暖手袋——在这里被称为汤婆子。(╯‵□′)╯︵┻━┻
    唉,本来打算一涅槃结束,春天冰雪融化后,就离开燕山去看看贺见霜的,然而,大病一场后,这件事又被耽搁下来了。
    回到了蒿山派,还没靠近石门,便看到秦柏焦急地站在门口等着谁。现在的秦柏已经十四岁了,是个真正的少年了,身材拔高,剑眉星目,轮廓褪去了婴儿肥,开始有了英气勃发的气质。
    雁翎献宝似的举起了自己手里的藕饼,还得意地摇了摇,大声道:“小师兄,瞧把你急的,你要的藕饼在这里啦!”
    秦柏没好气道:“我不是在等藕饼——好吧,虽然我是请你替我买藕饼了。不说了,快跟我来,有件大事和你有关!”
    雁翎惊奇道:“什么事情啊?”
    “总而言之是重要的事情,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雁翎:“……”纳尼?(=_=)
    她不明所以地叼着一个藕饼,被秦柏拉着往正殿的地方跑。
    被快步拉到了正殿,张凡刚好迎了出来,一看到两人便道:“总算来了。”
    秦柏停下脚步,往门内张望:“结束了吗?师父同意了吗?”
    “同意了,其实这主要看大师兄自己的意见,只要他愿意,那师父也没什么好不愿意的。同样地,如果大师兄不愿意,师父也不能逼他说愿意。”张凡像是在说绕口令。
    雁翎:“……”
    秦柏:“……”
    两人听得一愣一愣的,雁翎用手肘捅了捅秦柏:“到底怎么了?不是说是和我有关的事情么?别跟我打哑谜呀。”
    张凡神神秘秘地把雁翎拉到角落,说:“雁翎师妹,你应该听说过吧,大师兄过一段时间就要回乡探亲了,因为十年未归家,而要带许多东西,所以咱们门派打算找一个弟子陪他一起回去。而大师兄的家乡,则是舒城。”
    雁翎点点头:“我知道啊,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秦柏和张凡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道:“你知道舒城在哪里么?”
    不等雁翎回答,秦柏便说:“舒城在幽州,而舒城再往南数百里,便是天霄派所在的岳明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长大了,秦柏不再是小胖纸了啦n(*≧▽≦*)n
    是的没错,要搭大师兄的便车寻夫去了(づ ̄3 ̄)づ
    
    ☆、第51章 

张凡接着道:“刚才我们已经得到了大师兄的首肯,他会带你一起去。”
    雁翎一怔。
    等她回过味来时,心中的欢喜和期待就像涟漪一样一圈一圈荡开,嘴角无法控制地扬了起来,略有些不敢置信地说:“真的吗?可是,你们怎么会……”
    贺见霜是她回家路上的一个重要角色,其实她最好不要离开他身边,以防与剧情脱节的。其次,她也的确很想去见见贺见霜,看他……现在怎么样了。怎么会这么巧呢?她刚打算把去幽州的计划提上日程,便得知了这么个好消息。
    张凡默默地吐槽:“我说你啊,可真是一点地理常识都没有啊。枉我们得知消息后便替你关注着。也幸好我们替你请求了,不然的话,我可担心你连檀州都没出去便迷路了。”
    秦柏轻轻拍了拍雁翎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小师妹,其实我们全部人都知道,你很想贺师弟。但是,前两年你自己没提过要去找他,我们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幽州那么远的地方,所以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张凡煞有介事道:“其实!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啊心里。”
    雁翎:“……”
    秦柏白了张凡一眼,继续轻声道:“直到半年前,我知道那个时候起你就动了心思要去了。然而,不巧的是,你却大病一场,最近才完全康复,这件事也就继续耽搁了。可是现在,大师兄本身也要去幽州,离开门派的正当理由有了,路上也有人照看你,不怕你迷路,我们完全可以放一万个心了。”
    能够拥有这帮想她所想的好友,雁翎感动极了,便真诚地说:“谢谢你们!”
    就这样,在三天后,雁翎便跟着梅炎之上路了。当她看到官道上的那一大马车的货物时,终于明白为何梅炎之要找一个人陪他一起去了!你想想,无论是住店、路边吃饭什么的,只有一个人的话,又要看着这些东西,又要兼顾别的事情,实在是分身乏术。要是多一个人一起去,那便远远不同了。
    为了上路方便,也因为长相有点惹眼,雁翎一开始便男装打扮。只是,别人又不是瞎子,雁翎这样子一看便是女孩子家。再者,身材也是个大问题,一个男人不可能有这么细的腰,就更不用说那无论如何束胸、束到接近呼吸困难也依旧微微隆起的衣服前襟了。
    总而言之,怎么装都不像男人。'蜡烛'
    想来想去,梅炎之让她不必多此一举了。雁翎想想也是——自己同路的人可是这个世界的男三号,未来武林赫赫有名的剑圣,有这种五星级的高手在身边,谁来招惹他们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吧。'蜡烛'
    多亏了梅炎之自己才能那么快就离开蒿山派,雁翎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沿途尽量不要拖后腿。
    挥别了蒿山派的众人,两人赶着马车上路了。梅炎之坐在马车前方赶着马儿,沿着官道疾驰而去。马车内堆满了货物,但却特意腾出了一个角落,放上了软垫,雁翎趴在窗边,看着不断后退的青山绿草,心里也有些新鲜和兴奋。
    终于要出燕山了!这可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以来第一次离开燕山地界,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最开始的三天,梅炎之赶马车的速度并不快——毕竟考虑到雁翎是第一次出远门,怕她受不了这速度。但很快,他就发觉雁翎完全没有屁股疼、胳膊疼等马车综合征,每天都活蹦乱跳的,比他这个大男人还精神。还看什么都新鲜,情绪高涨得不得了。
    梅炎之:“……”他这才知道不必顾忌太多——雁翎似乎比他想的要强壮(雁翎:……)多了!于是,第四天开始,他便加快了上路的速度。
    十多天后,两人终于风尘仆仆地进入了幽州舒城的城门。
    舒城已经是真真正正的中原地域了。一进城门,雁翎便感觉到了这里和檀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若说檀州是苍茫壮阔,舒城则有点江南的感觉,优雅精致。
    从车窗看出去,满大街路人的五官和服装也是正儿八经的“中原生产”,不像燕山那边,总会见到许多胡人。
    雁翎若有所思地看着梅炎之的侧脸——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梅炎之气质如此清俊凛然的人,祖籍居然是气质如此温柔平和的舒城,真是奇妙极了。硬要说的话,他还是更像檀州那边的人。
    梅炎之无奈道:“不要盯着我看。”
    雁翎无赖道:“我怎么看你了?若是不喜欢我看,觉得吃亏了,你大可以看回来。”
    梅炎之:“……”
    看到了阔别十年的家乡,梅炎之显然也有些激动。要知道,雁翎是很少能在他那副古井一样平静的脸上看到别的表情的,现在可是写着□□裸的开心呀开心。'扭屁屁''扭屁屁'
    进城后,他不作别的停留就要回府。同时,他邀请了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的雁翎一同来他府上歇息,让他好好招待。
    雁翎开始的时候想拒绝——不是因为矫情或者不喜欢梅炎之招待她,只是,她记得原著里,梅炎之是家道中落后才去到蒿山派的。而他的性格又如此认真,雁翎并不希望看到“梅家为了招待自己而省下晚饭钱买肉给她吃”之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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