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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我们谈性-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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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可能同居,要么就结婚。周边总是有这样的一些说法,如“男人一旦进入了这样的一种状态就觉得你不是那么重要了,不是那么不识人间烟火,已经跌到了尘世当中,然后又从一个跌落凡间的精灵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人,再也不觉得跟你呆在一起是他这辈子追求的目标了”。所以很多女孩都拒绝同居。      
        晓林:有一位是这样说出他们同居的理由:“因为我们深爱着彼此,我们想要有更多的时间在一起,虽然说我们还没有结婚,但已相爱了,要更多一些时间在一起。”      
        沈蕾:其实我觉得同居是没有了恋爱的浪漫,同时又拥有了婚姻的现实。      
        晓林:我们再看看同居的第二个理由: 我们总归是要结婚的,不过是把仪式往后推一点。还有一种说法是: 我们住在一起是为了感受彼此是否合适,以避免一个错误。噢!原来他们是为了避免下一个错误而开始同居的。还有人说: 我们住在一起是为了在经济上更加合理。[笑声]还有的说: 为什么不和爱的人住在一起而独居一室呢?现在太多人在结婚之前已经住在一起了。因为别人住在一起了,所以我们也住在一起。      
        沈蕾:很多人说,第一同居对于女性来说是没有保障的。如果你跟一个人住在一起,最后他甩你一句“我俩住在一起不合适”,拎着行李拍拍屁股走人,没有法律可以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所以,拒绝同居的人,也有他们的道理。比如他们觉得没有一对真正相爱的人一开始就是以同居而不是以婚姻为目的的。很多时候同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传统意义上责任的逃避。      
        晓林:就是像我刚才说的故事,最后就是“你管我什么!”我们是个体。      
        沈蕾:第二,就是人更容易在同居的过程中计算得失,心理上因为缺乏安全感而丧失平衡。      
        晓林:对。      
        沈蕾:第三,更可能引发矛盾。相对于婚姻中的人们,他们更会因为生活的细节而起冲突。      
        晓林:一旦出现矛盾,马上就会冲突起来。      
        沈蕾:对,因为它是两个个体,不会像结婚后考虑到你已经是我的太太,或者你已经是我的老公了,我应该退一步等等。第四,我们是相爱的两个人,不是彼此的试验品。如果现代人连自己的爱都无法判断,要试验试验的话,那我觉得也是蛮悲哀的一件事情。      
    晓林:是啊,听了那么多同居的理由,以及拒绝同居的理由,我们也对这个问题产生了疑虑,到底应该赞同还是反对?所以我们请来了心理学博士、复旦大学心理学中心的指导老师贺岭峰先生。     
    


关键词之一 婚前性行为第12节 “灵与肉”的结合 

    贺老师,您好!      
        贺老师:晓林,你好!      
        晓林:刚才沈蕾代表的是一组拒绝同居的,我是代表赞成同居的,各说了各的理由。那么你认为他们同居的理由成立吗?      
    贺老师:对于同居者而言,他的理由当然是成立的;同样,对于反对者来说,他们的理由也是成立的。      
        晓林:也成立,呵呵!      
        贺老师:所以我们分析这件事情,就要分析它是利多还是弊多,而且要知道是对谁而言的。也即对当事人而言,他到底想要什么,他通过这种同居或是婚姻关系到底希望获得什么?这很重要。      
        晓林:其实两组人各自在说对方阵营的不是。比如,你们就是为了逃避责任的,而我是为了避免一个错误。大家都有一个道理啊!      
        贺老师:对,我们要评价一个东西价值的大小,就要看是用什么来衡量。衡量,其实就是当事人的价值观、婚姻的价值观或是爱情的价值观。我觉得,婚前同居有它有利的地方,这种利并不是以物质或金钱来衡量的吃亏还是便宜,最大的价值是它体现了个人在婚姻、情感或是两性关系上的自由。      
        晓林:自由度更大一些,受到约束更少一些。      
        贺老师:婚前同居者的第二种想法,就是为未来的婚姻加深了解作心理准备,为了以后过幸福的婚姻生活,所以就有了一个试婚阶段。还有人觉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比如刚才说的减少成本啊;万一以后发现两人不合适,分手也比较容易,没有那么多的财产和法定义务等。      
        晓林:在这点上主要是指经济方面吧?比如我们前不久还说到的婚前公正。      
        贺老师:对,归根结底还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一种轻松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飘一代”嘛!他不需要有太多沉重的一些东西。      
        晓林:我也在想一个问题,婚姻除了经济以外,在性和情上也有它的需求。比如“情”,好多人认为婚前同居者大都不是冲着“情”去的,他们是以经济和性方面为主要目的。你看,他们在情方面根本就不用给对方一个忠诚之类的承诺呀,他们可以不要这些东西,不受其制约。现在好多专家也说,以前我们只知道婚姻终身制。给我们写信的听众好多,也有人说20多年的婚姻生活,数来也就30多次的性生活,当时试试婚多好,呵呵!在这方面不和谐,我们应该早点结束啊。      
        沈蕾:现在很多离婚的理由中,性生活不和谐也放到台面上了。      
        晓林:以前好像我们不能放到桌面上来说的噢。      
        贺老师:但这个问题确实很有意思,我们把同居和性划等号的话,它就增强了性的价值,其实“性”没那么重要的,或者说不一定非得以同居的方式来解决。同居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性的问题啊!      
        晓林:性只是一部分。      
        贺老师:你看,美国人婚前性行为的还是比较多的。      
        晓林:噢,西方也是这样啊?      
        贺老师:对,他们在谈恋爱进入婚姻的程序上跟我们有些不同。两个人相识之初都是由于交往上的愉悦,比较有亲近感,注意,中国和西方在这里就出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理解。中国人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有好感,接下来就有个认知的判定,我为什么对你有好感?我可能是爱上你了,然后我跟你谈恋爱,最后我才会跟你有身体的接触包括性接触。西方人就不同了。他们认为我跟你有交往的愉悦后,我不知道跟你在性的方面是否也和谐,那我就跟你有身体的接触,接触后发现也很和谐,那好,我们彼此也就相爱了,然后才有认知的判定。      
        晓林:也是一个指标。      
        贺老师:就是程序不同。      
        晓林:所谓的要“灵与肉”的结合。      
        贺老师:对。但中国人很容易把“性”与共同生活联系在一起。      
        晓林:就是认为我们要有了这张证书以后,我们才可以开始性生活。最先我们只能是感情。      
        贺老师:是啊,所以你看,其实对未婚的性行为我们也挺沉重的,我们称其为“同居”。      
        沈蕾:对啊,这样好像在这段时间内的性伴侣是固定的,相对比较长期的,来给自己一个交待。      
        


关键词之一 婚前性行为第13节 不想结婚,就想同居 

    贺老师:这样其实也挺不错,但是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年轻人。其实我觉得它本质上与现在这代人的生存状态有关,他们物质上越来越趋于独立,而心理上越来越虚弱和孤独、没有信心,这种冲突的结果就导致了同居现象的发生。      
        晓林:是啊,本来觉得试婚的人好像挺前卫的,一阵子之后大家也不再聊这个话题。然后有人就好奇地问:“你们现在同居了之后到底有什么体会啊?”其中一位就说:“我心里想得比较简单,经济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分起手来也不像离婚有那么多麻烦事。再说法律上不认可,也不会离一次婚就分掉我一半财产吧!”还有一位说:“老实讲我根本就没有作好结婚的准备才选择同居的,两人在一起能多久就算多久好了。”这也是一种说法,因为他们没有找到婚姻的对象才开始找同居对象。      
        沈蕾:我们可以笼统地概括一下,男人基本属于以同居的方式来固定恋爱的关系,也就是说实在没办法咱就先同居吧,至少不可能一下子就逼到我结婚的份上;但女人的出发点就是你爱我就得娶我,一定得跟我结婚。那男人怕了,尤其现在一些男人觉得结婚实在很麻烦,怎么办?逼得不行了,那就先同居吧!反正跟结婚也差不多,咱先试试。这是一个托词。      
        晓林:所以,女性加入同居的行列应该是要有些勇气的!      
        沈蕾:真的。甚至说是无奈的。      
        晓林:我有个朋友就说他从来没把同居当作是长久的事,他认为同居本来就是带有临时性、阶段性的。他心里也是这么准备的。但抱有应该是托付终身的婚姻想法的女性会接受同居,这些女性应该是有相当大的勇气和前卫意识的,对吧?      
        贺老师:现在所说的婚前同居,实际上有两类,就是同居到底是一种目的还是手段。如果同居是我追求的一种生活方式,就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过我的一生,就像托付终身;反之,如果同居是我尝试进入婚姻的一个前期准备阶段,是我最终达到理想婚姻的一个手段,这就不一样了。如果把同居当目的,没有问题,无论男女,我这一生就准备以同居的方式来生活,你坚守终身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我最后还想结婚,不论试婚或是同居,我最后还是希望有个幸福的婚姻生活,这种状态下男女就不同了。     
        在社会学所称的这个“婚姻市场”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男女两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我们都知道,男性在20到40多岁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婚姻市场中都是增值的,因为他社会的阅历越来越丰富(我们对男性一个很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地位和财富,这是与年龄成正比的)。但对女性则不同,在婚姻市场上最重要的是年轻、漂亮,这些东西在20到50岁的过程中,在婚姻市场上的价值是不断减少的。试婚延长了择偶的时间,也就延后了最后进入婚姻的时间,实际上就使得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不对等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女性可能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所以很多女性不同意也是蛮聪明的一个想法。      
        晓林:你觉得这是不是仍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想法啊?      
        贺老师:传统想法没有错。如果女性这辈子根本就不想结婚,就想同居,就不存在这种成本高低的问题,因为这是她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晓林:我不知道目前社会上对试婚怎么看?我想,如果在5—10年之前的话,可能试婚者本身就有压力,即便两人非常好,真的想结婚,但条件不成熟,他们也是躲躲闪闪的。现在虽不能说同居者理直气壮吧,但至少大家也见怪不怪,比较宽容了。      
       沈蕾:司空见惯了!      
       贺老师:社会对此确实比较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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