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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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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报你是‘台湾本部’五委员之一啊,你不但是台独分子,并且是大官哩!”我说:“我最后的判决书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台湾本部’这一事实了,五委员之说,复判时根本被推翻了,我有幸做了这么大的官,也给暗中解职了。你知道吗?”他听了,大为惊讶,说:“这怎么可能?我们当年是根据你是台独大员才抓你的啊!”我笑着说;“怎么办?你赶快给我补开证明吧,现在台独走红了,我可以凭你的证明去做大官呢!”——整个所谓“台湾本部”之说,都是吴彰炯这些又混又坏又可恶的特务们信以为真亻舟张为幻出来的。谑画的是,李敖是台独大员也好,不是也罢,都无碍于军法大审下的大狱伺候,反正要你坐牢,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下之狱,何愁无罪?所谓李敖是台独大员的荒谬剧,询可如是观。 
  正因为我看透这一真相,所以,在警备总部军法审判的时候,我是以耶稣姿态出现的,我说了“耶稣受刑时,他也没说话”后,就对军法官不屑置一辞,也不请律师代我置一辞。我愿意坐牢,其他不必废话。判决书中说李敖“犯罪事证已甚明确,虽被告于本庭缄默,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得不待其陈述,径行判决”,所以有这样的文字,就肇因于此。最可笑的是在审判时,魏廷朝看我一言不发,居然对军法官说:“李敖不讲话,我可不可以替他讲?”我这做耶稣的听了,简直忍不住笑。——这胖子正如李政一所说,“有一张坏嘴巴”,他和谢聪敏不够朋友,硬把我咬成台独分子,意犹未尽,还想在军法审判时饶舌呢!(魏廷朝在台大法律系时,我并不认识他。到他当兵时,才由马宏祥介绍认识。这胖子为人拙朴,他大姊告诉我,说他看外国电影看不懂,因为他只能分清外国人男女,却分不清个别的长相。所以在他看来,所有外国男人长得都是一样的,所有外国女人也长得都是一样的,这样一来,电影中闹了半天,只有一男一女而已,又有什么好看。魏廷朝一直给我英雄的形象,事实上,有的英雄一到牢里,就不无出入了。我对台独英雄的英雄程度所知不足,致遭牢狱之灾,吃尽苦头,不能全怪别人。) 
  判决书上一共被告八人,事实上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所以变成八个人,有来龙去脉。在我被捕前五个月,台南美国新闻处发生了爆炸案(1970年10月12日);在我被捕前一个月(1971年2月5日),台北美国商业银行也发生了爆炸案。当时我在报上看到了消息,还以看好戏的心情看热闹的,做梦也没想到会扯到我头上。直到3月19日被捕后,保安处处长吴彰炯少将叫副处长张耀华上校向我说:“李先生,请告诉我们,谁是搞爆炸案的凶手,蒋副院长交代下来,说只要李敖说出是谁,就立刻释放李敖。蒋副院长人格保证。”我说:“你们办案这样办,太离谱了吧?连这种案都怀疑到我头上,你们对我太缺乏判断力了吧?”他听了,没再说什么,就走了。后来,军法处把我提起公诉,法律文书送来,我才知道同案除了我的老同学谢聪敏(彰化人)。魏廷朝(桃园人)外,还有李政一(台南人)、刘辰巳(台南人)、吴忠信(台南人)、郭荣文(台南人)、詹重雄(台北市人),他们都是我不认识的,原来都是所谓爆炸案的凶手,我竟与这些响当当的人物为伍,我真抖了。 
  到了1972年2月29日,第一次秘密审判开庭时候,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们。那天我坐在法庭的最左面,坐下以后,发现同排最右面有一位戴黑边眼镜的壮汉,一直侧过身来看我,对我微笑,他就是刘辰旦。按军法处看守所的规矩,凡是同案,都要隔离监禁。我们同案八个人,就分别在楼上楼下大房、小房、小黑房中拆散开来,我跟刘辰旦正巧自始至终分在楼下一房到十四房的同一走道(李政一也住过九房一段时间),我先住二房,后转十一房,再转八房;他先住十三房,后转十二房,再转六房。因为总是在同一走道,所以虽然隔离,也偶尔见面,谊属同案,自然就熟了。有时看病时在医务室碰到,我发现他真长得虎背熊腰,结实无比,羡慕他有这样好的身体来坐牢,真是本钱。 
  我从二房迁到十一房以后,刘辰旦迁到六房,跟“成大共党案”吴锦江同房。六房在十一房的斜对面,从高窟中可以打照面,我因为有块破门板,用书物垫起,搭成桌子,所以一上了桌子,头就可伸到高窗上;而刘辰旦那边,因为身怀绝技,从门框上垫脚,纵身一窜,也可攀住高窗。只要向下俯视,走道上没有班长,就可以用暗号联络对方,上高窟讲话。刘辰旦呼叫我的暗号是吹口哨电影《坦克大决战》一段,我呼叫他的暗号是唱英文歌一句。歌曰“Sister!Sister!Do you hear me?”是我被捕前与小蕾看的最后一场电影《火雷破山海》中对修女唱的歌。不过为防其他房旁听,有时也用“大字报”。“大字报”是把纸裁成长条,用毛笔写掌心大小的字,自左向右横写,呼叫以后,一张张再自左向右慢慢传送,虽然只是纸条走动,但是感觉与霓虹灯广告无异,真是妙法。传后撕碎,从马桶冲走,片纸不留。有一天中午,刘辰旦、吴锦江此起彼落,每次落下,地板砰砰作响。跟我传了一两个小时“大字报”,我想他们一定累坏了。我这边,因为有克难桌,两脚落实,不须用脚掌侧踩门框,所以传起来,倒一点也不累。后来我迁到八号房,刘辰旦迁到六号房,同在一排,不能打“大字报”了,所以多靠呼叫。刘辰旦有时把许多消息,写在小纸条上,偷封在生力面袋里,佯做送面给我,请外役(主要是位外号叫“阿财”的)转来。我那时很自私,也很谨慎,不回传字条,为了怕被查出,影响我的读书方便。——我独居一室,拼命看书,辅导官冯音汝在书本管制上,也对我优待,这种大牢能坐下来,有大量书看太重要了。我们那时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纸,有一次李政一在楼上弄到几块报纸传给我,不久李政一就被抓到。我当时也弄不清他们的底细,不愿深交朋友,所以尽管礼尚往还,可是却不肯回传字条。刘辰旦的字条有时用菜盆传给七房的吴荣元,再由吴荣无从外窗传给我(七八房有外窗相连,下有细缝)。吴荣元和吴锦江都是“成大共党案”的头目,吴锦江判无期时吴荣元判死刑,后改无期。吴荣元与警总的陈鸿渐同房,我尤其小心,因我对警总的人极不信任。由于我在书本管制上被优待,刘辰旦、吴荣元他们也沾了不少光。吴荣元与同案的刁德善,我为他们买了当时几千块的书,让他们带到火烧岛(绿岛)。由于我不肯回传字条,他们倒也习惯了。吴荣元临去火烧岛前,留字给我,感谢我对他的“不言之教”;刘辰旦一点也不怪我,他知道一定有我特殊的原因,仍旧对我关怀备至。我冬天畏寒,他极为担心,请他姊姊刘美女买药送我,又传字条来,提出各种御寒良方,其中之一是教我学日本学生,用干毛巾浑身干擦生热,他的好意,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因饱受深交朋友之累,所以在没弄清底细前,颇为矜持,但是刘辰旦对我,一本胸怀坦荡,日子久了,我发觉此人很够朋友。1975年4月25日,我在小房里独自看书,特别是小蕾请她父母送来祝我四十岁生日的《生活杂志》画册。忽然班长送进一个生日蛋糕,原来是刘辰旦请他姊姊特地为我买了送来的,刘辰旦的体贴细心,照顾朋友,由此可见。他的姊姊在弟弟受难期间,本来打算把退休金买间小房子的,结果钱都花在救弟弟上面了,房子吹了,她真是一位伟大的姊姊。刘辰旦他们虽然与我同案,但是罪状却你东我西。他们罪状是所谓爆炸案,其实这是冤枉的。在年复一年的囚居里,我慢慢得知:所谓爆炸案,根本就不是他们干的,而是吴彰炯少将主持下的一场冤狱。我在牢里认识不少人,但与刘辰旦独亲。我出狱后二十年,还由他陪我去拜访他那伟大的姊姊,向她致敬,并且不忘她在我四十岁生日时送我的蛋糕。 
  在判决定谳后,所余刑期只有一年多了。1975年12月22日清早,我突然被通知收拾行李,要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就这样的,我从景美移到土城,开始被国民党“仁爱”了。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我被放到“仁爱教育实验所”中的花园洋房里,开了专班。专班“同学”四人,即李敖、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从外请来所谓学者名流给我“上课”,他们是陶涤亚、毛树清、项酒光、周道济、王洸、屠炳春、施敏雄、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魏萼、乔宝泰、邬昆如等等,每周来“上课”一次,我看不起他们,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在两旁“陪太子读书”的少将副主任、上校教导长等怕冷场,希望我讨论讨论,我一概不理。我心里想:这些人是些什么嘛!例如毛树清,是当年同我一起在舞厅跳舞的舞友;例如施敏雄,是当年我台中一中老同学施启扬的小弟。他们虽然装作不认识,可是他们怎配来跟我讲课?至于任卓宣,根本是我笔仗时的手下败将,更不足道了。国民党轿车请这些人来“太岁头上动土”,不是胡闹吗?(我出狱后五年,在台中一中校友会席上,碰到林钟雄,我笑骂他你好胆大,居然敢来替国民党向老大哥“洗脑”!林钟雄连忙打躬作揖,他说他被请去,根本不知道给老大哥上课,只以为是给普通政治犯上课,只是想赚点外快。后来上课时,才知道赫然坐对面的,竟是老大哥!所以原约定上四小时的课,后两小时他再也不敢来了,他说他见了我,又胆怯又惭愧。) 
  就这样的,我的牢狱生活就接近了尾声。国民党放我以前,依法要有人作保才能出狱,我拒绝,我说我朋友全跑了,没有保,只剩下一个“朋友”,就是你们“仁爱教育实验所”的教导长汪梦湘上校,此公笔名东方望,给文星写过稿。汪梦湘跑来,说他有职在身,不便保我,我说你老婆没有职务啊,就由你老婆保吧,他还是不敢。后来所方人员偷偷同我母亲商量,提议改由我母亲保我,我得知后大怒,我说保人就可能是每周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踪的人,如我母亲保我,母亲就有每周做线民一次之嫌,这成什么世界!他们无法,就暗示我没保人就有被继续“感化”的可能,我说没保人而继续坐牢的人,我知道不少,可是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到了1976年11月19日,我终于胜利,破例无保释放。我出狱那天,他们交给我“国防部绿岛感训监狱开释证明书”一纸,上面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俊悔情形”专栏,中有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我既未去绿岛,也未使悔,收到这张证明书,我真又好气又好笑。后来凭此证明书,领到身份证,又重新开始我的“没有青春只有‘斗’的生涯,这时我四十一岁了。” 
  在我坐牢期间,丁颖(载臣)、周渝、孟绝子、赵承厚。华肖忠等人敢来探监,我至今铭记;尚勤在海外会同许登源送了我一万台币,我出狱多年后,送了一栋房子给尚勤,并请许登源大吃特吃一次。丁颖、周渝、陆啸刽、陈彦增都有钱来,我都不忘记。陶英惠代刘绍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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