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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花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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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他不会的,他生活作风还不错哦。”刘丽似乎在为明衣辩护,显然在她的心目中明衣的形象不错。  “那我们再喝一杯,为你对明衣的信任。”今天的酒都喝得有点莫名其妙,但他们两个都还是喝了。  两盏下肚,刘丽的脸上飞起两朵红云。  罗文再也不敢给她倒了,怕惹祸上身,她喝醉了可是件麻烦事。可刘丽却让罗文继续倒,说要还罗文几杯。罗文有点犹豫,但当看到刘丽脸上的笑容,他还是倒了 。后面喝了多少酒就不知道了,罗文很惊讶,没想到刘丽在自己面前一下子喝了那么多,看着酒杯里的液体刘丽的表情慢慢弯曲,她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举着杯子叫罗文一起喝。  “罗文,怎么没听你说过你女朋友的事情?”  “我没有。”  “没有?骗谁呢?明衣有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们男人虚伪,老是戴着假面具,让人琢磨不透……你知道吗?我喜欢明衣。你说我和明衣有可能吗?你说他知道我喜欢他吗?你们男人到底要什么?我是胸部不够大还是屁股太小?明衣竟然那么不在乎我。”罗文在听她诉说,第一次近距离听一个女人说自己的心里话,他倒有点不自在起来,不知道以后怎么面对刘丽和明衣,面对感情的东西,知情者心里往往有一种不安,虽然这份感情与自己无关。说实在话刘丽算是个直爽的人,除了那发型张扬得有点抱歉之外,她的皮肤和身材还算不错,只要她稍微安静一些再把头发重新整理一下就完全是一淑女了,但人就是人,天生的那一半是很难改得了的。刘丽知道自己和男人一样的性格不大好,但就是扭不过来。    罗文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喝下去,最后夺了她手上的杯子,买了单后带她离开,在门口的地方她吐了一摊黄水。  罗文开始对自己画的那幅画感到后悔,他忽然有点同情刘丽。后来,他把刘丽送回了宿舍,他扶着她上楼,给她脱去鞋子,盖上被子,倒了杯水放在窗头桌上,静静地关上门,然后离开。  刘丽半醉半醒中感觉到了男人的温存,她知道那人不是明衣。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5)

25    这次笔会是南方一个报业集团主办的,他们邀请了全国各地一些比较有名气的作家,他们是以“春花”为主题举办这次笔会的,虽然广州是花城,但由于是个新兴城市,没有多少历史文化底蕴,来这边创作的人并不是很多,随着这家报业集团在政治、经济等发面的品牌的成功打造,他们现在也开始着手向文学方面进一步扩张。  明衣在举办方安排的白云酒店里下榻,一听到这个酒店的名字,他似乎感觉自己还在飞机上一样,不过这个名字给他的感觉很好,人有时候是生活在白云上的,飘荡着,那恰恰说明我们还年轻,还有梦。  这间酒店是四星级的,明衣很喜欢房间里的大床,有点海阔任鱼越的感觉,躺在上面明衣每根神经都开始兴奋,他想起了慧兰,在雪地上的慧兰,那软绵绵的就是她的身体,他抱着枕头,寻思着慧兰身上的味道,然后沉沉地睡去,男人作乱的时候不一定需要女人。当他醒来的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在红霞红遍西天的时候明衣洗了个澡,洗澡总能使他如获新生,浴缸就是孕育他的第二子宫。    到餐饮部去吃饭的时候明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往门外走,是她吗?他满肚子的狐疑,应该不会是她,她说两年前就封刀了,这样说来她不会来参加这个笔会的,她应该生活得很幸福,一定是认错人了。    广州的夜景很不错,比武汉要繁华一些,显然武汉要大得多,但就是因为大就有点散乱了,像个刚发完情的女人,蓬头垢面的,这个时候如果要男人和她做爱,男人觉得会作呕,武汉确实有很多地方让人提不起精神。广州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是一座走在时代前沿的城市,在她身上你可以闻到一股活力,跟吃了摇头丸的小青年一样,但在癫狂了一阵之后你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的最本质的东西,你会觉得哪都一样,并且这个城市似乎更放荡。    明衣走在酒店附近的街道上,摩天大楼的玻璃墙上挂满了性感明星的广告画,他瞥了一眼那张王菲为班尼路做的广告,发现自己在哪里,能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王菲,他在乎王菲比别的女人多一点,王菲的歌声陪伴他度过了最苦难又最幸福的日子,从那时候到现在差不多十年了,用时间来度量爱的话,十年的爱已经算是深入骨髓的爱了。    明衣抬着头到处张望,黄色、红色、紫色是城市夜晚的主色调,似乎正代表了金钱、欲望与沉沦。明衣突然感觉有点失落,他想起了他今天看错了的那个人,她可以把他带到安宁的角落。在这样的尘嚣之上,那种感觉是弥足珍贵的。    她叫施欣,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一样喜欢文字,由于上帝的成全,明衣人生的一段和她重合,然后又被残酷地撕开。她是他第一个用心去爱的女孩,分手以后他在心里暗暗问自己,以后还能爱谁?明衣想笑,在他和施欣分开的两年之后,他和两个女人上过床,一个是高娜,一个是慧兰。没想到自己现在很在意,两年之后,见到一个影子,并非是她的影子都开始自责起来,他有点想骂自己畜生,想在街上找个人甩自己耳光,这就是男人。    透过昏黄的灯光,明衣看到许多女人的手在那些巷子里伸展出来,手背后是女人的酥胸和粉红的脸,她们在喊着,“来救我!”于是,明衣调头奔跑了起来,往酒店的方向,记得小时侯,明衣也是这样在家里为了逃避爸爸的训斥也这样没命地奔跑过,那次明衣偷了钱出去买玻璃球,爸爸没有追他,只是黑着脸在门口站着,而明衣一个劲的跑,就像身后有个魔鬼一样,然后躲到一个很古老的宅子的案台下面,屏住呼吸,慢慢地在那下面睡着,直至天黑的时候听到全家人呼喊他的名字才慢慢回家。    明衣的身上全是汗水,回到酒店,他再次洗了一遍自己的身子,别让脏东西停留在自己的身上。  


焚花记 长篇小说《 焚 花 记 》(26)

26    笔会是在到了广州后的第三天进行的,组织方带大家欣赏了一个花展,各式各样的鲜花把广场拌成了烂漫的海洋,广州这个季节属于花,属于和花一样性情张扬的女人。  在欣赏花展之后几百文人骚客进了在广场旁的会议中心,主持人是报业集团的一个资深记者,会议围绕出版业的南北竞争与共荣、新世纪文人与文学的精神支撑、诗歌的断层等主题进行的,明衣对这些实在不感兴趣,在他心目中文人是自由的,文学是自由的,短暂的没落是繁荣的潜伏期,是爆发前的惊蛰,这个阶段文学的没落、文学的世俗化正是人们对生活的尊重,或者说是生活压力重压下的精神释放,当我们强调什么,纠正或者打击什么的时候,我们创造的就只会是虚伪做作的东西,历史上没有哪一部不朽的创作不是在自由和自我的精神膜拜下创造出来的,所以放飞才是对文学的尊重对文人的尊重对人性的尊重。明衣在默默地思考一些他很少去思考的文学机械理论问题,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在南方小有名气的诗人,他没有和其他诗人一样留着长发,想法看起来像白面书生一样,明衣以前读过他的诗,在他淡淡的诗里面有一种抗挣和搏击,从他的文字里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喜欢在深夜写诗的诗人,夜和夜里人的影子时时浮现出来,然后把灵魂摔在地上,淹死在酒杯里面,文人是虚伪的,虚伪的是形式,但精神是真实的,带着鲜血。    会后主办方让大家交自己的作品,明衣准备把以前写的一篇散文《爱,在春风里老去》交上去,那篇文章曾经在《湖北日报》刊载,那段时间有不少女孩子给他写信,和他交流逝去他们的爱,那时候他很被动,因为那个春天他引起了一场纷扬的爱情葬礼,而送葬的有那么多和自己相似际遇的青年男女。  在走往主席台的时候,明衣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放慢了脚步,在她把稿子交上去之后,明衣清楚的看到了她转过来的脸,是她,依然穿着白色的衣服,那时候是飘扬地长裙,现在是披风,她看上去成熟了很多,可以明显地看到她脸上的几个雀斑,明衣有些心痛。    施欣和他点了个头就直接往门外走,明衣交上了自己的作品赶快追了上去。他一手提着包子,一手挽着西服外套,领带在摇晃,会堂里他的脚步声在回荡。    “施欣。”到了门口明衣喊住她。  “没想到你也会出现在这里。”她回头对走过来的明衣说。  “最近还好吗?”  “还好。”她的手摸了下鼻子,也许和明衣的这次邂逅让她有些局促,她已经不是当年的施欣了,她的耳朵上戴着精美的耳坠,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耀眼。     “听说你去年国庆的时候结婚了。”  “你消息怎么那么灵通?”  “许宾告诉我的,那时候他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参加你的结婚宴会,我没有过去,怕影响你们的气氛,你不会怪罪我吧?”  “幸好你没来,不然会让你失望。”  “什么意思?”  “我没有结婚。”  “怎么这样?”  “新娘在结婚的前一天跑了。”  明衣叫了车去酒店,在车上他脸色看上去很沉重,他一直望着窗外,霓虹灯闪烁着,玻璃上施欣的影子是那样的明朗,那一身白色的披风把她笔直的头发衬托得格外耀眼,曾经明衣的初吻正是落在施的头发上,那次他悄悄地从背后搂住了她,然后用嘴去亲吻她油亮的头发,那时候他们都十八岁,在上高三。时间过得真快,在她的脸上已经消失了一种东西,那就是给明衣温暖的笑容。    在离酒店还有段距离的时候明衣叫师傅停了车,他给她开车门,在他把手伸到她的那边车门的时候她收了下身子,好象怕明衣倾身的时候碰到了自己,明衣逗留了一会,回过头来看施欣的脸,她把头扭了过去。明衣把门开了,施欣微微地抬起腿下车,明衣也从另一边出来了。  “我们几年没见了?”  “我真的没想到你还是单身。”  “你看上去比以前更安静了。”  “老了,都快到更年期了还说我安静?”  “你依然年轻漂亮。”  凉爽的风吹在脸上,明衣和施欣并肩走在路上,十年前他们经常在晚上一起走在学校的那条两旁是高大的梧桐树的路上。  “你先生对你怎么样?”  “很好。”  “你应该是幸福的,你那么聪明,又温柔善良。”  “谢谢你现在依然能这么说。”  明衣鼓着嘴唇会意地朝她看了一眼,她的手还是像以前那样摆动,就像个无辜地孩子,她总让人情不自禁地去靠拢她、呵护她,但现在不能了。  “马上到了,你住几号房间?”施欣问他。  “5210,你呢?”  “5123。”  “原来我们住同一层,一起吃个饭吧?”  “好吧。”    明衣没有让施欣点菜,因为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这真是难得。”当明衣点了蟹末豆腐和番茄炒蛋之后,施欣感觉很欣慰。  “你就喜欢清淡的,所以皮肤一直那么好。”  “现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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