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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岸之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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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本不是我的地方,暂时借用而已。

  他笑了笑,递给我一杯水,我们依在桌子沿上聊天,想多年的街坊,蓦然间相逢,一种稔熟的感觉在彼此间穿梭。

  他叫罗念庄,在英国留学,刚回国,阮石是他父亲的至交,他来是见习一下市场的,并不属于阮石公司的员工。

  我们东一下西一下地扯,从伦敦的绅士扯到我的朋友去英国留学,与英国男孩子同居后误以为就是恋爱了,结果,某天男孩子收拾起行李很是平常地跟她说再见时,她张着嘴巴说不出话,只会哗啦哗啦地流眼泪,差点把英国男孩给淹死。

  罗念庄托着杯子乐:后来怎样了?

  后来吗,我的朋友用眼泪把英国男孩冲掉了。

  包里的手机响了,是杂志社司机,告诉我书已经搬完了,问我是不是现在回去。

  我说好吧,我马上下去。

  合上手机,看见罗念庄的眼里有一些恋恋的,似乎聊得未曾尽兴。我说:楼下车在等我呢。

  罗念庄做了个表示理解的表情,冲过拉门时塞给我一张名片:跟你聊天很愉快,能把你的电话留下吗?

  我喜欢这个眼神干净的男子,我从不使用杂志社同意印刷的名片,在一长串的单位地址后面加上自己名字,活脱脱就像在一件衣服上打上品牌标签,而这些标签,除了张扬一些人的虚荣之外,什么都不是,我宁愿不厌其烦地撕本子,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虽然我的字,很丑陋,但,它是仅仅属于我的痕迹,罗念庄捏过去那张写着我的名字和电话的纸条,一字一句地念:万禧,3875178。

  车转弯时,看见罗念庄跨在走廊的窗户上,朝这边摆手。

  回办公室不久,主编过来问有没有拿支票?

  我莫名其妙:跟谁拿支票?

  主编的脸刷拉沉下来:你怎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送书的同时结算最后一笔赞助费嘛,阮总也没提?

  我委屈:你又没跟我说还需要我去拿支票,阮总不在公司。

  主编的灼灼气焰消下去一点,可能感觉自己态度不太好,转而找台阶下,自言自语说:哦,我没跟你说拿支票的事,我糊涂了。

  其实,我知道,主编的心,现在是七上八下的几只桶正直晃荡呢,以往,杂志社撞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杂志出来后,赞助商千般挑刺万般找毛病地拒绝付剩余款项,杂志社只能哑巴吃黄连。

  我到阳台上偷偷给阮石打电话:剩下的款你再不拨过来,我们主编的心脏病就犯了啊。

  阮石说他正在市里开行业会议,晚上可能要统一住酒店,问是不是可以改天?

  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我纯粹是多管闲事,看你的方便吧。

  本想跟主编说一下的,拿起内线电话,拨完号码又放下了,吃文化饭的人,个个都是是非篓子,场面上冠冕堂皇,背地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也是为数不少。

  无事还生非呢,何况已是有事,飞言流语更是便当。

  大半个下午,没有事做,跑到阳台上看还有没有柿子,阳台的外面,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站在阳台上伸手就可摘到红彤彤的柿子。

  柿子树枝光秃秃的,红彤彤的小玩意早被别人先下手为强了,惟有两个挂着的,在树的最顶端,没人搂地着,即使搂着了也是落在地上变成泥巴的份,所以,没有人枉费力气。

  我望着它们,叹气。想,别人对它们的心态,是不是就如我对阮石?知道是摘不到的,才不去爱?

  无所事事,恹恹地给粟米打电话,她的声音,却让我大吃一惊,有点话剧的表演色彩:亲爱的,今天晚上去哪里吃饭?去香格里拉得了。

  我说:粟米,你吃错药了?你埋单我就去香格里拉。

  粟米不管不顾:什么?不必来接我了,我打车去行了。然后我听见粟米咯咯地笑着,转到另一个方向:李太太,晚上一起去怎么样?

  我乐了一下,明白了粟米,又在演戏给李太太看,虽然人家未必相信,但她演得真切而乐此不疲。

  想想粟米,也够她辛苦的,即要打点时装公司的管理事务,还要时不时被李太太防贼一样地盯着。李太太是有闲阶级,和牌友门搓完麻将,第一件事就是到店里晃悠一趟,算是无言的示威吧。

  黄昏,出了杂志社,街上开始熙熙攘攘起来,我穿梭在车流中,给粟米打手机。这次是她恹恹的,我乐着说:李太太走了吧?

  滚了。

  一起吃晚饭吧?

  来吧,我在香格里拉。

  我说粟米。我知道粟米赚了不少银子,但到香格里拉点菜谋杀钞票有点冤,两个人一餐香格里拉大约需要我半月的薪水。

  你来不来?不来我自己吃,喝醉了就到大堂歪着,随便哪个男人看好了带进房间去。

  问了几号桌,我拦了辆车,蹭蹭地赶过去。

  大厅里灯火摇曳,华贵的曼妙轻轻流淌,粟米远远招手,菜她已经点好了,我扫了一眼,精致漂亮,知道都是价格不菲的,我低声说:粟米,你疯了?你不是咬牙切齿要攒钱过清闲的下半辈子么?

  粟米递给我一杯酒:喏,女人么,要学会善待自己款待自己。

  粟米端起酒杯碰了碰我的杯沿:喝完这杯酒,我告诉你件事。

  有什么事值得你如此隆重,还要跑到香格里拉来喝杯酒再说。

  粟米眯起长长的睫毛:我刚烫过的,美么?

  不烫都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结婚了,你捣腾成这样打算勾搭谁去?

  粟米一直喜欢比自己年轻的健朗的帅哥,两年前,她在健身俱乐部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孩子,心动之下,传授了人家男女之道,结果这个男孩子迷上她了,一定要跟她结婚,粟米当然不干,为了让男孩子死心粟米马上换情人,男孩子知道后,提着刀子把粟米和新情人堵在床上,新情人吓坏了,抱着裤子就跑出去了,男孩子把刀子架在粟米的脖子上,让她发誓以后不再跟其他男人来往,发誓一定嫁给她,男孩子才21岁哦,粟米整整大他七岁,最后把巡警都给招来了,直到现在,粟米的脖子上还有一条细细的伤疤,像一根银色的丝线绕颈大半圈,粟米说这是引诱良家少年的报应,偶尔粟米说起那个男孩子时,很黯然,因为这次事故,他入狱一年半,粟米常常张着手掌说:好好的一个孩子,毁在我手里。

  粟米抿了一下红唇:我把他做了。

  谁呀?

  李莫!

  我看着她,在她眼前晃晃手:没疯吧?李太太紧盯慢盯还是被你找到了漏洞?

  粟米哼哼冷笑:原先,我是只打算跟李莫合伙赚银子,李太太非要诬陷我要偷她的老公,没办法啦,我干脆成全了她,大家心里都爽利,还免得我枉顶贼帽子。

  粟米滔滔不绝的说,我默默地听,凭我对李太太的印象以及对粟米的了解,倘若这件事被李太太知道了,粟米是周旋不过李太太的,她天性不懂得隐藏自己,所有的软肋都暴露无遗。

  5

  从粟米得意洋洋的描述里我大体知道了今天下午的事情,她接完我的电话,李太太去学校接儿子放学了,因为区域性断电,员工都提前收工,粟米一个人对着灰暗的房间发呆,光线暗淡里,粟米的心情糟糕透了,恰巧李莫回来撞上,憋了一肚子的火没处发,她开始冲李莫大喊大嚷,以后让他太太少来店里折腾。

  李莫讷讷着不知该怎么说,粟米更是恼火,一气之下冲到李莫面前,刷拉掀开衣服:李莫,她是不是被嫉妒烧昏头了?把我当成假想敌,也忒抬举自己点了吧?回去告诉她,我的胸比她的又大又挺,皮肤好过她千百倍,腰也比她的细。

  粟米说,那一瞬间她像疯了,而李莫,却是傻了。

  后来的一切,梦寐般的不真实。

  我静静地看着,慢慢地嚼着一点东西,看粟米,栗色的头发,像水波纹,从额间一直泻落到肩上,眉眼轻扬,性感的红唇,微微翘起,眼波轻转之间,男人的心就飞掉了,若是我的男子,断断也不敢放在粟米身边的,总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何况这条河流无处不在地张扬着诱惑。

  从粟米眉飞色舞的讲述中,我已明白,粟米是喜欢李莫的,默默喜欢一个人这么久而不动声色,在于别人,或许简单,在于粟米就多了一些崇尚的敬畏成分。

  李莫是唯一的一个,让她用心去爱的男子。

  粟米的嘴巴整整一个晚上没闲着,不是吃,而是不停地说啊说,那些陈年的往事,一一的被她重新提起,包括她的前夫小武,是那么地爱她,没有任何理由地爱,就想娶回家去,好好地疼她爱她。

  粟米嫁他却不是为爱情,仅仅为摆脱部队大院的约束而已。

  嫁给小武之前,早早的,粟米就不再是女孩子,小武不在乎。粟米转过来问我:万禧,你知道小武说什么吗?

  我摇头。

  他说没办法,谁让你漂亮呢。粟米的眼睛里含满碎玻璃一样的泪花:我不爱他,却不能不被他感动。那段被疼被宠的日子很快成为了往事,婚后半年,小武被捕入狱时,粟米才知道他不仅血气方刚酷爱打架,而且贩毒。

  粟米去看过他,小武用剃得青光光的脑门对着她,粟米说:小武,我们离婚吧。

  小武猛然抬起头,一句话不说,大颗大颗的眼泪笔直地坠落下来。

  粟米说:我离开时,小武说这十年你可以做任何事,我不会介意。

  我的心,酸酸软软的,我拥抱了她的肩一下:粟米,不说了。

  对小武,粟米是一种母性的柔情,对李莫是一种近于敬畏的爱,当敬畏的爱只能飘在梦里的时候,她是安然的,但她的手触到了这种令她砰然心动的爱情,粟米是惶惑的,因为——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在惶惑的夜晚,她不停地来倾诉排解内心的恐慌。

  出了香格里拉,粟米要去做美容,我看了一下时间,已近午夜,我说:还是改天吧。然后伸手拦车,把粟米塞进去。

  粟米缠着不让走,手指死死扣着我的外套:求你了,就陪我一晚。

  回去也没什么事,索性就留下了,粟米把自己扔到床上,床宽大而柔软,人躺在上面像陷在云端里,满脸醉意的粟米色色地一笑:像飘在云端做爱,让人感觉自己是天使。

  我说:啊呸,天使不做爱。

  她跳起来,钻进卫生间哗啦哗啦放洗澡水,平房在疗养区里,24小时供应热水,粟米探出头来:你先还是我先?

  你先。

  床头有一根指头粗暗褐色的枣木长条,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我问粟米:粟米,这根木条是做什么的?

  粟米探出半个水淋淋的身子,眯着眼睛看了看:有两个功能,如果有男人赖在床上不走,用它打,晒被子时打尘土。

  我掂了掂:真打?

  真打。

  不跟你翻脸么?

  要的不就是这个效果么。

  我洗完了,和她躺在床上,我以为她还会继续倾诉,却没有,闭了灯,开始向我传授床上技巧,我说学不会。她拧了我一下:你爱那个姓阮的吗?

  我说:不知道,有时候想一想,或许,是一种习惯,习惯他的存在他的声音气息以及一切,懒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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