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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精神-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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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之世界。虽美人之颜色如故,而鬟鬓冠裳,都非时世之妆矣。吾国近事,何以异此。吾之长睡,何止百年?当吾梦醒之日,神州则犹是也,而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世界,已非复唐宋元明之世界。吾之所谓文明,正如百年前之画眉深浅,都不入时。是故塔上梦醒之美人,而欲与塔外蛾眉争妍斗艳也,非改效时世之妆不可。吾国居今日而欲与欧美各国争存于世界也,非造一新文明不可。造新文明,非易事也,尽去其旧而新是谋,则有削趾适屦之讥;取其形式而遗其精神,则有买椟还珠之诮。必也,先周知我之精神与他人之精神果何在,又须知人与我相异之处果何在,然后可以取他人所长,补我所不足,折中新旧,贯通东西,以成一新中国之新文明。吾国今日之急务,无急于是者矣。二十世纪之大事,无大于是者矣。以是为吾民国之教育方针,不亦宜乎?    
    教育方针既定,则留学之办法亦不可不变。盖前此之遣留学生,但为造官计,为造工程师计,其目的所在,都不出仕进车马衣食利禄之间。其稍远大者,则亦不出一矿一路之微耳,初无为吾国造新文明之志也,今既以新文明为鹄,则宜以留学为介绍新文明之预备。盖留学者,新文明之媒也,新文明之母也。以浅陋鄙隘之三四年毕业生,为过渡之舟,则其满载而归者,皆其三四年中所生吞活剥之入口货也,文明云乎哉!文明云乎哉!吾故曰:留学方法不可不变也。    
    改良留学方法之道奈何?曰:第一须认定留学乃是救急之图,而非久长之计(其说见一),久长之计乃在振兴国内之高等教育。是故当以国内高等教育为主,而以留学为宾;当以留学为振兴国内高等教育之预备,而不当以国内高等教育为留学之预备。今日之大错,在于以国内教育仅为留学之预备。是以国中有名诸校,都重西方,用西方教授科学。学生以得出洋留学为最高之目的,学校亦以能使本校学生可考取留学官费,或能直人外国大学,则本校之责已尽矣。此实今日最大之隐患。其流弊所及,吾国将年年留学永永为弟子之国,而国内文明终无发达之望耳。欲革此弊,当先正此反客为主,轻重失宜之趋向,当以国内高等教育为主脑,而以全副精神贯注之,经营之。留学仅可视为增进高等教育之一法。以为造成专门学者及大学教师之计,上也;以为造成工师机匠以应今日急需之计,其次也;至于视留学为久长之计,若将终身焉,则冥顽下愚之下策矣。不佞根据上列理由,敬拟二策:一曰慎选留学,所以挽救今日留学政策之失也;二曰增设大学,所以增进国内之高等教育为他日不留学计也。今分条详论之如下。    
    第一,慎选留学之法,可分四级论之。    
    甲 考试资格。凡学生非合下列资格者,不得与留学之选:    
    (子)国学:须通晓《四书》、《书经》、《诗经》、《左传》、《史记》、《汉书》,考试时,择各书中要旨,令疏说其义。    
    (丑)文学:作文能自达其意者,及能译西文者。其能通《说文》与夫《史》《汉》之文及唐诗宋词者尤佳,不必能作诗词,但能读足矣。    
    (寅)史学:须通晓吾国全史(指定一种教科书,如夏穗卿《中国历史》之类)。    
    (理由)上列三门,初不为苛求也。国文,所以为他日介绍文明之利器也;经籍文学,欲令知吾国古文明之一斑也;史学,欲令知祖国历史之光荣也。皆所以兴起其爱国之心也。凡此三者,皆中学以上之学生人人所应具之知识,以此为留学生之资格,安得为苛求乎?    
    (卯)外国语:留学之国之言语文字,须能读书作文,如留英美者须英文,留德法者须德法文,皆须精通。    
    此外尚须通一国近世语言,如留英美者,英文之外,须通德文或法文。以粗知文法大义,能以字典读书为度。(理由)外国大学生大抵多能通二三国文字。在美国则人大学尚可以中国文代希腊拉丁,有时德法文亦可于人大学后补习,有时竟可豁免;然欲人大学毕业院,非通德法文,即不能得博士学位。故宜以早习之为得计也。    
    (辰)算学:代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平面三角万不可少,否则不能人大学。    
    (巳)科学:物理、化学之大概,动植生理,能通更佳。    
    (午)所至之国之历史政治:如至美者,须稍知美之历史政治,至少须读过白来斯氏之《平民政治》(James Bryce's“American Common-wealth”)。     
    (理由)留学生不独有求学之责,亦有观风问政之责,非稍知其国之历史政治,不能觇国也。    
    以上所列,为选送留学万不可少之资格,以非此不能入外国大学也。论者或谓今日能具此种资格者盖鲜,不知留学为今日要图,若无及格学生,宁缺可也,不可滥竽以充数也。且国家苟悬此格以求之,则国中之欲得官费留学者,必将竭力求及此格,不患缺也。    
    乙 留学年限。求学第一大病在于欲速成,第二大病在于陋隘。速成者浅尝而止,得一学士文凭即已满意,不自知其尚未入学问之门也。陋隘者除所专习之外,别无所知。吉见有毕业大学工科,而不知俾斯麦为何许人者矣。欲革此二弊,当采限年之法。    
    


第二部分 大学篇第9节 限年之法

    (子)凡留学之第一二年,一律学文科(Arts and Sciences或名Academic Course),俾可多习语言文字、政治、历史、哲学、理化之类,以打定基础,开拓心胸。二年之后,然后就性之所近习专科,或习文艺,或习实业工程焉。    
    (丑)所学四年毕业之后,习文科者须入毕业院,至少再留一年,能更留二三年尤佳。其习工程者,至少须至实地练习一年,始可令归。    
     丙 鼓励专门学问。以上所陈资格、年限,都为直人大学者计耳。在外国大学四年毕业,其事至易,而所学綦浅,不足以言高深之学问也。真正专门之学问,须于毕业院求之,故当极力鼓励学生入毕业院。其法有三:    
    (子)择私费学生已毕业外国大学,又得大学保证,其所学果有心得堪以成就者,由国家给与官费,令人毕业院,继续所学。    
    (丑)择本国大学毕业生成绩优美、有志往外国继续研究所学者,与以官费。    
    (理由)所以必须大学保证其学有心得成绩优美者,以毕业乃是易事,往往有所学,毫无心得,而勉强及格得毕业者,故须保证也。    
    (寅)设特别专门官费。特别专门官费者,指定某项官费,须用作留学某种学问之费,如设矿学官费若干名,昆虫学官费若干名之类。此种官费,办法如下:    
    (一)分科:分科视国家时势所急需而定。如需昆虫学者,则设昆虫学官费;需植物学者,则设植物学官费是也。    
    (二)资格:凡于指定之科学有根柢,又有志研究更深学问者,皆得应考。又凡在外国大学专门已有成绩者,但有大学本科掌教保证,亦可给与。(参观丙子)    
    (丁)官费留学生对于国家之义务。官费留学生归国之后,得由中央政府或各省政府随时征召,或入国家专门图书馆编纂教科书,或在国家大学或省立大学任教授之责,或在国家工厂任事,或在各部效力。其服劳之期限,视其人留学之年限而定。在此服劳期内,所受薪俸,皆有定额。著为律令。其有不服征召者,有罚,国家得控告之。    
    上所述诸条,皆改良留学之办法,但可施诸官费学生,而不能施诸私费学生者也。诚以今日留学界官费者居十之六七,其费既出自国家,易于整顿改革。彼私费学生,费自己出,非国家所能干预,无可如何也。    
    第二,增设大学。吾国诚以造新文明为目的,则不可不兴大学,徒恃留学无益也。盖国内之大学,乃一国学术文明之中心;无大学,则输入之文明,皆如舶来之入口货,一入口立即消售无余,终无继长增高之望(其说互见二)。吾国比年以来,留学生日众而国中高等教育毫未进步者,盖以仅有留学而无大学以为传布文明之所耳。国中无完美之大学,则留学生虽有高深之学生,无所用之,其害一也。国中无地可求高等学问,则学者人人都存留学之志,而国内文明永无进步之望,其害二也。外国大学四年毕业之学科(即所谓Under-graduate Course),国内大学尽易教授,何必费时伤财,远求之于万里之外乎?(实科稍难,文科更易。)其害三也。外国有名之大学,当其初创,都尝经过一草昧经营之时代,非一朝一夕即可几今日完美之境。吾国设大学于今日,虽不能完备,而他日犹有继长增高急起直追之一日。若并此筚路蓝缕之大学而亦无之,更安望他日灿烂光华之大学哉?其害四也。今国学荒废极矣!有大学在,设为专科,有志者有所肄习,或尚有国学昌明之一日;今则全国乃无地可习吾国高等文学,其害五也。积此五害,吾故曰不可不兴大学。    
    (附注)吾国今日有称“大学”者若干所,然夷考其学科,察其内容,其真能称此名者,盖甚少也。大学英名University,源出拉丁University,译言全也,总也,合诸部而成大全也。故凡具各种专门学科合为一大校者,始可称为大学。其仅有普通文科,或仅有一种专门学科者,但可称为学院,或称某科专门学校。College即如记者所居康南耳大学,乃合九专校而成:曰文艺院,曰农学院,曰法学院,曰机械工程院,曰土木工程院,曰建筑学院,曰医学院,曰兽医学院,曰毕业院。此九院者,分之则各称某院,或某校,合之乃成康南耳大学耳。今吾国乃有所谓文科大学,经科大学者,夫既名经科,既名文科,则其为专科学校可知,而亦以大学名,足见吾国人于“大学”之真义尚未洞然也。后此本文所用“大学”概从此解,其仅有一种专科者,则称专科学校(省称专校)。    
    增设大学之计划,管见所及,略如下方:    
    一、国家大学。直接隶属中央教育部,择最大都会建设之,如今之北京、北洋、南洋三大学皆是。此等大学,宜设法为之推广学科(今此三大学之学科不完极矣,几不能名为大学),增置校舍,及实验室。增设学额,分摊各省,省得送学生若干人。    
    此等国家大学,代表全国最高教育,为一国观瞻所在,故学科不可不完也,实验场不可不备也。校中教师宜罗致海内名宿充之。所编各学科讲义,宜供全省大学之教本。大学之数,不必多也,而必完备精全。今不妨以全力经营北京、北洋、南洋三大学,务使百科咸备,与于世界有名大学之列,然后以余力增设大学于汉口、广州诸地。日本以数十年力之经营东京西京两帝国大学,今皆有声世界矣。此其明证,未尝不可取法也。    
    二、省立大学。省立大学,可视本省之急需而增置学科,如浙江大学则宜有蚕学种茶专科,福建大学则宜有漆工及造船专科,江西大学则宜有瓷器专科之类,此省立大学之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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