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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佣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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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着天色渐渐暗了,太史昆干了穿越、杀人、敲诈勒索等一系列寻常人一辈子都干不了一件的事情,不由得也觉着腹中饥渴难耐。
    名叫金莲的美婢收拾了几样饭菜拿来与太史昆吃,太史昆揭开食盒定睛一瞧,却只是瞧见些粗饼腌菜,连一丝丝热气都没有,顿觉胃口不开。
    实际上古代人的饮食本就无法与现代人比。先不说古代人没有制冷设备,时令生鲜保存不易,单单从生活习惯上来讲,大多数古人还是习惯于一日两餐的。对于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晚餐来说,古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了事而已。
    不过太史昆可不明白这些事,他唤过金莲来就是一顿呵斥。那金莲平白无故得了一顿埋怨,两眼泪汪汪地说道:
    “老爷好生不讲理!奴家又不是那生火的粗婢厨娘,又哪会烧饭?奴家自小学的是弄玉吹箫弹琵琶,推油按摩马杀鸡,老爷如何做那焚琴煮鹤之事,教奴家去杀鸡宰鱼?”
    “嘿~~!!”太史昆被金莲一番抢白噎得直翻白眼,他指着食盒说道:“你既然不会烧饭,那这些粗饼又圆又薄是谁擀的?”
    金莲嘟着嘴巴道:“自是那谷树皮做的。”
    太史昆倒吸一口冷气:“谷树皮?怎地担粪的是他,做饭的也是他?”
    金莲扭动着娇躯,吭了一声点头确认了。
    太史昆长叹一声,暗自庆幸方才自己长出息,没有见了这些吃食就先咬两口。这肚子饿着可不是个舒服事,于是太史昆索性领了金莲,去山下寻家酒肆吃喝。
    两人下得山来,金莲便先让太史昆去兑了交子。原来交子便是宋朝时通行的钞票,此物本来是蜀地富商发明,由于它方便易携,故而在大宋朝迅速流通,到了后来,这交子已是改为官府发行、全国通用了。
    太史昆讹诈来的这张交子面值有百贯钱之多,换做纹银正是百两之数。太史昆兑来一锭五十两大银,些许散碎银两铜钱,欢欢喜喜的捡了一家最为气派的酒楼,要了个单间,吃喝起来。
    不多时的工夫,小二将酒菜就送了上来。酒是清河县小有名气的葛仙酿,此酒虽说度数比之现代的白酒低了一些,但是喝起来清醇可口、窖味浓厚,别有一番滋味。
    两盘荤菜颇具北方风格,乃是一大盘白切鸡,一大盆酱烧猪肉。这两样荤菜虽无味精调味,可难得的是所用食材皆为农户放养,鸡味纯正,猪肉劲道,都是在现代难得一见的珍馐。
    两盘素菜做得精致,一盘水汆的金针菇,一盘泼过葱油的茭白,无毒无害无残留,野外采摘纯天然,金的软嫩,白的清脆,一点儿大棚味儿都吃不出来。
    花钱不多,吃得还是有机食品,太史昆心中自是高兴。他本来就没有主尊奴卑的封建思想,反倒是习惯了叫上三陪一起吃喝的现代风尚,于是太史昆便叫金莲不必拘谨,坐下来一起吃喝。
    金莲这女子看起来娇滴滴的,可是喝起酒来却毫不客气。几盏葛仙酿下肚,金莲媚眼如丝,口吐香兰,竟是把持不住,整个人儿丢了骨架似地挂在太史昆身上。
    这送上门来的好事太史昆又怎能放过?他偷偷伸手往金莲胸前一探,只觉得那团鼓胀之物弹性惊人,偌大的一个手掌居然只能握住半个。他又偷偷伸手往金莲翘臀一捏,只觉得指尖一阵滑腻,竟是捏脱了手!端的是婴儿般的娇嫩!
    那金莲被太史昆又握又捏,居然是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反倒是伸出芊芊玉指,在太史昆壮硕的胸膛上画起了圈圈。
    太史昆顿觉口干舌燥,哪还有心思去吃吃喝喝?这厮飞也似地结了酒账,将那金莲顺势抗在肩头,全然不顾大街中无数惊愕的眼神,一溜烟的跑回了山中别院。
    一盏红烛将那轻罗帐映得千般袅娜,万般旖旎。金莲偎在帐内,已是罗衫半解,玉体横陈。太史昆抑制住了即将狂涌的鼻血,一把撕掉长衫,大吼一声,就待向金莲扑去,却哪曾想金莲探出一只**,不偏不倚的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羞答答的说道:“冤家,先找张白巾垫在奴家身下嘛,奴家……奴家还是第一次……”
    捡到宝了!捡到没开封的宝了!太史昆欣喜异常,慌忙取了白巾丢给金莲,便要继续前扑。却没曾想金莲再次探出**,点在了太史昆的胸口。
    只听得那金莲媚道:“官人,想要做那等事情,须得依了奴家一件事……往后,您得给奴家一个名分~!”
    “额考!还敢提要求!如今爷已经箭在弦上,发不发由不得你啦!”说罢,太史昆拨开金莲**,狼嚎一声,揉身扑上……
    片刻后,只听得金莲一声尖叫,正是那: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啾啾啾啾~”
    一阵清脆的鸟叫,太史昆朦朦胧胧地睁开了双眼。
    清晨的阳光刺破薄雾,透过窗纱照在了太史昆的脸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听着久违的鸟儿欢唱,感受着没有发动机鸣叫的宁静,太史昆突然有了一种欢畅的感觉。
    他看了看枕边,金莲那张娇艳的脸庞上挂着一丝微笑,睡的甚是甜美。
    不愧是传说中有名的艳妇啊!虽然昨夜只是金莲的第一次,但她那本能般的技巧还是抽干了太史昆所有的精力。太史昆揉了揉有些虚软的双腿,挪开了金莲洁白的玉臂,缓缓起身,踱出了门外。
    自从十六岁那年被通缉起,这还是太史昆第一次感觉到了轻松。
    想当初宋博士张发在网络上的那则“诚招济世义士”的帖子,被无数网友当做是精神病患者的呓语。只有他太史昆,冒着被网友们骂作是“烧饼”的危险,回应了宋博士的帖子。
    他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宋博士在帖子中声称“地下秘密基地工作,供应三餐一宿”。那时候的太史昆厌倦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犯生涯,他需要一个能吃饱肚子,能睡个安稳觉的藏身之地。
    但是现在,太史昆觉得自己真正的解脱了。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器被炸成了碎片,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的设计者宋博士被火焰吞没。他清楚,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没有人能够再次制造出时光机,在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人知道他通缉犯的过去。
    这是一个全新的生活!而且这个新生活还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端,房产,银两,美女,这些过去太史昆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全部在一天之内得到了,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不会更加美好呢?
    想到此处,太史昆忍不住仰天长啸!
    “死鬼,你想什么想得这样开心啊?”一双玉臂自身后绕在了太史昆的胸膛上,原来是金莲听到太史昆的啸声,也起身出门了。
    太史昆抚着金莲的小手,说道:“我只是想到了几件可以生财的营生,心中得意罢了!”
    “生财?”金莲的一双眼睛顿时雪亮,连忙问道:“这钱财却是讨喜之物,相公你赶快说来听听!”
    太史昆道:“吾有一快速养鸭之法!取幼鸭若干,置于后院水潭中,每日不让它自由进食,需用竹筒将大量食物灌其肚中,此法名曰‘填鸭’!寻常幼鸭成长需两年之久,可这填鸭之法却可使其三月内长成!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后院水潭喂鸭子?这可不行!”金莲嘟起嘴吧,怏怏道:“奴家还要在后院水潭中戏水呢!相公万万不可让脏臭鸭子扰了奴家兴致!”
    “唔,不养鸭子也罢!”太史昆道:“吾还有一猪肉加重之法!取生猪一口,趁其未咽气前,将大量清水注入其腹,此法名曰‘注水肉’!用此法,二百斤的生猪可轻松变成三百斤,其法用于牛羊亦可!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金莲掩口惊叫道:“相公一表人才,怎好去做那杀猪郎!”
    “罢了罢了,不杀猪便不杀猪!”太史昆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吾还有一蒸包子法!取羊尾数根熬制成肥油,取纸屑置于水中泡软,此二物混合后,可做馅料……”
    还未等太史昆说完,金莲又尖叫道:“卖包子比杀猪来得出息么?相公思索的生财之道便都是这般辛苦之事么?奴家不喜欢!”
    太史昆见了金莲这股劲头,纳闷地问道:“咦?你昨天还百依百顺的,怎么到了今日就敢撒泼了?”
    金莲顿足道:“昨夜你上了奴家,今日你便要对奴家负责!还有,你快点给奴家一个名分!奴家是决计不会同意做妾室的!”
    “呸!妾你是甭想做了,你就老老实实做你的婢吧!”太史昆啐了一口,怒道:“莫要忘记了后院中还浮着两具死尸!爷的手段你是见过的!”
    金莲一下子被太史昆吓到了。她白着脸儿后退了几步,再也不敢吭一下声,只是把那豆大的泪珠挂满了俏脸。
    '  '
四 居安思危
    【哥不是一个拔鸟无情的人,哥只是觉得,让女人骑在头上有些……不吉利。——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金莲蹲在墙角嘤嘤地哭,太史昆心里一阵烦躁,早上起来的那股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太史昆干脆不再搭理金莲,独自一个人下山去吃早饭。
    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下肚,太史昆的心情才算是有些好转。这厮心里面琢磨了琢磨:那金莲年纪本就不大,又是在婢女这个职位上苦熬了多年,有点想上位的追求是正常的。再说金莲连身都已经献过了,让她忍着破瓜之痛一个人蹲家里哭也不是个事,干脆给她点甜头得了!嗯……这甜头嘛……给她买点早餐就算是甜头了!
    太史昆打定主意,让店家下了一碗面用食匣装了,溜溜达达地向家中走去。没想到他刚刚走到山下,就看见谷树皮引着几个衙差,正往山中别院走去。
    那几个衙差见了太史昆,立刻笑盈盈地递上了一纸公文与一锭大银。太史昆在现代见惯了张牙舞爪的人民公仆,如今突然见到了笑容可掬递银子的衙差,反倒是不适应了。
    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那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
    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傚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反而得了钱财,自是欢喜。那三名衙差取了辽人与余氏的尸首,受了太史昆一两谢银,也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不多时,张大户府上一名管家将山中别院的地契,并着潘金莲的押身送到了太史昆的手上,又使得太史昆欢喜了一场。
    太史昆本就是来自现代,所以在他的眼中,地契这种东西是可以与“房产证”划等号的,自然要细心收好。但是这奴役他人的押身在他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纸劳动合同,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随手就将押身丢还给了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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