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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该怎么同你说才好。”——要么是她自己有难处,因为她对他谈话已经太坦率了。“陈词滥调你想听吗?他以往的样子……结婚发誓……孩子……战争……不知有没有别的方法回答你,我实在找不到恰当的字眼。”
“或许用内疚来表达很恰当。”费伯说,“而你还在想着和他分离,对不对?”
她对着他发愣,慢慢地摇了摇头,问他:“你看问题怎么这样深刻?”
“你在这个岛上生活了四年,已经丧失了掩饰自己的那一套本领。再说,从表面现象也很容易看出来。”
“你结婚了吗?”
“没有,这是实话。”
“为什么不?我认为你该结过婚了。”
现在是费伯回避问题了,他两眼盯着炉火。问得有道理,为什么不结婚呢?他对自己一向的回答是因为职业的原因。这种话当然不能作为对她的回答。而且不管怎么说,他也答得太随便了:“要说爱一个人爱到那种程度,我自己都不相信。”他意识到自己一点也没有考虑,话就脱口而出,心里很是吃惊,他也怀疑这话是不是真实。稍停了片刻,他又感到很费解:他以为他在麻痹她的时候,她怎么会让他失去了警惕。
双方都沉默了一会。炉火渐渐熄灭了。三三两两的雨滴沿着烟囱落在快要熄火的煤块上,溅出了咝咝的响声。看样子,风暴还不会停下来。费伯不知不觉地回想到他最后一次接触的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宇?叫格特鲁德。那虽是七年前的往事,但此刻在若明若暗的炉火前,他还记忆犹新:圆圆的德国人面孔、金发碧眼、诱人的胸脯、臀部过于宽大、胖胖的腿、难看的脚;说起话来就像特快的火车;情欲似火……她对他很推崇,夸他头脑灵(她说的),对他的身子顶礼膜拜(这话她没有必要说)。她曾为流行歌曲填词,还念给他听,那是在柏林一个很不像样的地下室里。那种职业无利可图。现在,他回忆起来一切还栩栩如生:在那污秽的房间里,她裸着身子躺在那儿,怂恿他,要他放肆……他轻轻摇了摇头,抖掉那已逝的往事。自从发誓不结婚以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往事。往事如烟,令他烦恼。他看看露西。
“你陷入了沉思。”她笑了笑说。
“过去的事。”他说,“这种有关爱情的谈论……”
“我不该让你感到有负担。”
“没有。”
“幸福的往事吗?”
“的确是。你呢?刚才你也在沉思。”
她又笑着说:“我在思考未来,不是往事。”
“未来怎么样呢?”
她似乎正要开口作答,但接着又改变了主意。这种情况出现过两次。她那眼神中闪现出一种紧张情绪。
“我知道,你发现了另外一个男人。”费伯话一出口就想到:我说这样的话干什么?“他意志不像戴维那么坚强,也不像戴维那么英俊。你之所以爱他,其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他意志薄弱。他人很聪明,但不富有;他有热情,但不伤感;他温存、可爱——”
她死死捏着白兰地酒杯,终因压力过猛,杯子碎了。碎片落在她的膝上,又落到地毯上,她也不管。费伯赶忙来到她的椅子旁,在她面前跪了下来,见她的拇指在流血,就握住了她的手。
“你伤害了自己。”
她对他看看。她在哭。
“对不起。”他说。
表皮受了伤。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绢,塞住了流血的地方。费伯松开她的手,去抬那些碎玻璃片。眼下正是机会,他很想吻她。他把碎片放在壁炉上。
“真没想到让你这么伤心。”他说。(他没有想到?)
她拿开手绢,看到拇指还在流血。(不,你想到了。而且,上帝知道,你是有意的。)
“用绷带。”他提了建议。
“厨房那儿有。”
他找到了一卷绷带,一把剪刀,还有一颗别针。他倒了一小碗热水,又回到起居室。
在他到厨房去的时候,她不知怎的,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她浑身无力,很顺从地坐在那儿,而他在一旁用热水给她洗拇指,又擦干,将一小条绷带包扎在伤口上。她两眼始终看着他的脸,不看他的手,但那表情令人难以琢磨。
他包好了伤口,突然往后一步站了起来。他真傻,竟然做到了这种地步。该到脱身的时候了。他说:“我想,我最好睡觉去。”
她点着头。
“很抱歉——”
“不用道歉了,”她说,“这种事不好让你做。”
她的话说得很冷峻。他估计:她也同样感觉到这一切已经失了分寸。
“你还待在这儿吗?”他问。
她摇着头。
“那么……”他跟着她,穿过门厅上楼。他注意看她上楼梯的姿势,那臀部的扭动非常优美。
到了楼梯顶的小平台上,她回过身,对他轻轻说:“晚安。”
“晚安,露西。”
她看看他,过了一会,他伸出手要握她的手,但是她立即转过身,连头也不回就径直走进了卧室,随手关了门。他站在那儿,很不理解:她究竟在想些什么——说得更直截了当一点,他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
第二十二章
布洛格斯驾着一辆征用的森比姆·塔尔博特汽车,车子的引擎已加大了马力。他不顾危险,一整夜都在风驰电掣般快速前进。苏格兰高地的公路弯弯曲曲,很陡,由于下了雨,路又很滑。有些地方的洼地积水有两三英寸。挡风玻璃上雨水不停地流淌。有些地方的山顶比较开阔,那一阵一阵的狂风似乎要刮翻汽车,让它倒向路旁湿淋淋的草地。布洛格斯坐在车里,身子前倾,他瞪大了眼睛,紧盯着刮雨器扫清的那一小块玻璃的前方,借着与昏暗和大雨搏斗的前车灯光,把握方向,一英里又一英里地前进。车子刚行驶到爱丁堡北面,他就轧死了三只野兔。车轮碾过小动物的身子,那种颠簸使他感到一阵恶心。他仍然不减速,只是行驶了一会觉得有点费解:野兔通常在夜晚四处奔跑吗?
紧张的驾驶使他感到头疼,坐立的姿势也引起了腰酸。他还感到饥饿。他把车窗打开,想用凉风来保持头脑清醒,可是雨水灌了进来,他只好立刻把窗户关上。他的心思转到了“针”,或者是费伯,或者是现在他使用的另外什么名字:一个微笑的青年人,身穿运动衣,手捧奖杯。的确,在这场长途赛跑中,费伯至今是个领先者。他领先了48个小时,他有有利条件:只有他知道自己要跑的路线。布洛格斯真想和他举行一场比赛,只是赌注不能这么大,大得这么惊人。
他想,如果他真的和这个人面对面相逢,他该怎么办。那就先发制人,免得他先动手。可是费伯是个行家,对这种人你可马虎不得。搞间谍的人,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他们是受挫的左派或右派革命分子,是那种想像中认为间谍工作光彩非凡的人,是贪婪的男人、有色情狂的女人或者敲诈勾当中的牺牲品。真正的职业间谍并不多,但的确有危害性,他们决不讲仁慈。
车子到了阿伯丁时离天亮还有一两个小时。大街的灯光加了伪装,显得很暗,但是他从来没有像此刻那样对街灯充满了感激之情。他不知警察局在什么地方,街上也没有人给他指路。他只好开着车兜圈子,后来看到了熟悉的蓝灯(也很暗淡)。
他停下车,冒雨跑进那幢房子,那里已有人在等他。戈德利曼已经电话通知了这边,他现在的确像个高级军官了。有人把布洛格斯带到了艾伦·金凯德的办公室。艾伦·金凯德是侦探警长,五十五六岁光景。办公室里另外还有三名警官。布洛格斯和他们一一握了手,很快就忘了他们的名字。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这么快就到了,神速啊。”
“差点连命也搭掉了。”布洛格斯说着就坐了下来。“能不能弄点三明治……”
“没问题。”金凯德把头探到门外说了些什么。他对布洛格斯说,“一会儿就到。”
办公室四壁刷成灰白色,木板铺的地,家具简朴而实在: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一个档案柜。布置非常单调:没有画像,没有装饰品,没有任何的个人风格。地板上放着一托盘的杯子,用过还没有洗。室内烟味弥漫。这个办公室里好像有人整夜在工作。
金凯德蓄着小胡子,头发稀疏灰白,戴着眼镜。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能干,身穿衬衫,挂着背带。他说话是地方口音,正如布洛格斯一样,这是一种逐步晋升的标记——不过从年龄上看,他的晋升比布洛格斯要慢。
布洛格斯问:“关于这桩案子,你们知道多少?”
金凯德说:“不多。不过,你的上司戈德利曼的确说过:至少伦敦的凶杀案是这个人罪行的一部分。我们还知道你属于哪一个部门。因此对这个费伯,我们可以据理做出判断……”
“目前你们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布洛格斯问。
金凯德把脚跷到了办公桌上,说:“他两天前到了这儿,是吧?在那个时候我们就着手进行搜查。我们有他的照片——我以为,这一带的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这样的。”
“我们搜查了旅店、饭店、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我们并不知道他那时已经到了这儿,但我们的搜查工作还是很彻底。不用说,我们没有查到。当然,我们还要搜查。不过,据我的看法,他到了阿伯丁后很快就走了。”
一位女警察送来一杯茶,一块奶酪很厚的三明治。布洛格斯向她道了谢,贪婪地吃起来。
金凯德接着说:“今天早上,第一列火车还没有开,我们就派了个人到火车站,汽车站那里也派了人。因此,他要想离开这儿,除非是偷了车逃走,要么就是搭了车。而我们并没有接到有关盗车的报告,估计他是搭车——”
“也可能出海逃走。”布洛格斯咬着全麦面包说。
“那天离港的一些船只不大,不可能让他偷乘出海。从那以后,风暴降临,当然什么船也没有出海。”
“有偷船的吗?”
“没有任何报告。”
布洛格斯耸耸肩,说道:“如果不能出海,船主就不会到码头那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等风暴停息之后才能发现有没有船只失窃。”
办公室里有一个警官说:“长官,这一点我们没想到。”
“是没想到。”金凯德说。
布洛格斯建议:“或许可以叫港务长查看一下,那些经常停泊的船只有没有失窃。”
“同意你的意见。”金凯德说着就拨电话。过了一会,他在电话中说:“道格拉斯船长吗?我是金凯德。嗯,我知道,文明的人此刻都在睡觉。还有桩最糟糕的事呢——我想要你冒雨跑一趟。对,你明白我的意思……”金凯德用手捂住了话筒,“你可知道,人们是怎么议论海员的语言吗?一点不错。”他又对着电话说,“凡经常停泊船只的地方都要走一趟,发现船不在通常位置的就记下来。有的船是合法出海当然不府管了。把那些船主的姓名和地址告诉我——如果有他们的电话,也把号码告诉我。嗯,嗯,知道了……给你来两杯。好,给你一瓶。也祝你早安,老朋友。”他放下了电话。
布洛格斯笑了笑,问